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省农产品检测技术骨干培训合同公告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省农产品检测技术骨干培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2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晟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湖南省农产品检测技术骨干培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湖南省农产品检测技术骨干培训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

数量

总额(元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湖南省农产品检测技术骨干培训项目

商务服务业

各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骨干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关检测人员,预计100人左右。

******

1

******

/

/

合计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4-11 ——2022-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农产品监测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合同的时间:2022 年 4 月至5月,如疫情防控另有要求,则适时调整。

履行合同的地点: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2段378号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办公楼内;

履行合同的方式:成交单位按采购文件、采购人要求完成培训服务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所有服务内容完成,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合同金额。,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高新支行(湖南晟立科技有限公司:810*****169*******)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邀请

1.湖南省范围内农产品中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残留定量检测、农产品(农业环境)中重金属残留(含量)检测相关领域专家;

2.湖南省范围内能针对不同品牌主检仪器和检测对象,具有理论讲解、实际操作培训能力的高级技术专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本项目完成后,乙方做好本项目的档案资料送达采购人备案,内容包括:

(1)培训方案(采购人最终确认的)1份;

(2)时间计划安排1份;

(3)培训教材1份;

(4)培训学员名单一份;

(5)培训通知1份;

(6)培训签到表1份;

(7)参训学院培训心得成果册10份;

(8)集体留影参训学员每人1张,另加5张存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标书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水平突出的团队。同时,拟配团队中所有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履约过程中发现执行人员与服务方案团队不一致,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工作事项等。其派遣的人员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服从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结算。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运输、租赁、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2段37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9楼9016房
法定代理人:易泽夫法定代理人:黄华珊
委托代理人:余榈委托代理人:黄华珊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标签: 农产品检测 农产品质量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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