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HHHTSZC-FWDD-2022-66609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HHHTSZC-FWDD-2022-66609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HHHTSZC-FWDD-2022-*****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2-04-11 12:26:04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鑫 047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呼政采备字[2022]*****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电话:0471-*******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项目需求数量计量单位
1保安人员2,400工日

五、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安保巡护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逻,负责公园绿地及公园湖面的安全巡护和秩序维护。杜绝违法占用绿地及绿地内施工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树木等免遭损坏;有效维护及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护各类变电设备、配电设施、井房等,保证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景观小品、苗木等免遭损坏;禁止一切向绿地内倾倒垃圾的问题发生;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安全事故)及保证实现三无(无火灾、无事故、无违法事故);做好服务区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相关考核细则参见《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公园园林安保巡护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服务要求1.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安保巡护和秩序的维护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财产事故和有损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巡查疏导工作,保持服务区域进出通道畅通、整洁,清理管理区域内的外来小商小贩或向游客兜售商品人员,制止乱挂横幅等商业广告,及时制止张贴、发放广告宣传材料等行为。3.负责对服务区域内车辆的管理,除采购人作业车辆、残疾人车、儿童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4.严禁服务区域内出现聚众赌博及其他违法行为,严格避免各类破坏设施行为的发生。5.配合采购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维持治安秩序、节假日期间应急预案,预防各类踩踏、拥堵、聚众滋事等各类事故的发生。6.防止毁林、毁绿事件的发生,重点加强对服务区域内防火、防盗以及重点区域的巡查。7.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强违禁品(如烟花爆竹等)的检查,制止游客携带入园。8.严禁游客攀爬假山。9.严禁游客烧烤、烧纸。10.严禁游客的一切涉水活动,包括游泳、垂钓、戏耍、溜冰等。11.及时制止随处便溺、乱张贴、乱涂刻、乱丢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12.杜绝一切经营性演艺活动,禁止其携带高音喇叭、发电机等扩音设备进入园内。13.负责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折枝、摘花、踩踏草坪、躺卧座椅、遛狗不牵绳、乱扔垃圾等)。14.根据采购人通知,协助有关部门在公园举办社会公益活动。15.对游客做到人性化服务,主动帮助老弱病残游客安全游园。16.学习消防知识,会用灭火器具和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17.各岗点保安人员要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秩序,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相关工作。18.须确保各井房、配电房及房内设施不受损坏或被盗,严禁出现房门被撬、封条被撕毁以及泵房内的配电箱、水泵、水电管线等各类设施设备和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类工具丢失、损坏、瘫痪等情况。19.切实看护好绿地范围内的各类园林小品(如假山、凉亭、各类雕塑、花坛、模型等)、绿地附属设施(如公厕、管理用房、井盖、水管、井内泵组、垃圾箱、休闲桌椅、遮荫帐等)、亮化设施、水景设施、电路设施设备、硬化铺装物、植物支撑戗杆等,严格避免丢失、损毁和人为破坏等现象发生。3、安全要求及事故处理1.安全要求(1)在合同期内,中标方负责中标范围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中标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人无关。2.事故处理(1)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若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告知采购人。(2)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中标方工作人员及游客)伤亡等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三、采购内容、服务区域及岗位设置、人员器具配备1、安保人员采购内容及限价表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控制单价(元)分项预算金额(元)安保人员2400工日*********注:1.报价包含人工费、保险费、安保巡护所需要的各类工具费、材料费、器材费、服装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额。 2.本项目采用综合报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3.报价增减差价须以1元为额度。4.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当次付款金额等于中标单价*实际发生数量,得出实际发生总费用。2、服务区域及岗位设置具体岗位配置情况见下表:服务区安保岗位配置表 时段在岗人数安保区域划分7:00-19:007:00-19:00(次日)敕勒川公园44注:上述在岗人数为参考基准,节假日或有重要工作任务时,采购方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在岗人员数量,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配合。3、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设项目主管人员1名(须常驻现场),负责项目的统一管理及联系、协调中标方与采购人的相关事宜;负责项目现场的安保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主管人员具有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安防)证书且为公司在职人员。4、服装、材料、器具配备中标方自行准备安保巡护所需的服装、安保器具等。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中标方应自行配置安保巡护服务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安保巡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自备的安保用具包括:夜间值更手电(每人1盏)、对讲机(每人1部)、喊话器(每人1部)、防暴电棍、防暴叉、防暴头盔(每个执勤点2套)、执法记录仪(至少3台)等。2.中标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的服装、安保器具的质量负责,保证向采购人现场投放的安保巡护用具及易耗品能够正常使用,否则中标方须承担违约责任。3.中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装、安保器具符合安全标准。在中标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4.中标方提供或使用不合格的服装、安保器具时,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不良后果。5.中标方应对其自备的安保巡护用具及相关易耗品尽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的义务。如安保巡护用具或易耗品出现损毁或丧失性能的情形,中标方应及时更换或重新购置;如服务期限内安保巡护用具或易耗品丢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应重新购置。四、采购方式及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卖场方式进行采购。2、中标方所用安保人员年龄不得超60周岁(全部为男性安保人员),否则不予录入考勤。3、中标方须为安保巡护及管理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4、本项目按1个标包进行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资金来源及结算方法结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安保巡护服务按月考核,按照财政拨款进度支付。中标单位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所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考核认定后,采购方按照中标价格,根据中标单位实际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且中标单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由银行或其他机构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和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后,依照财政结算流程办理结算。六、其他相关要求1. 中标方对所有安保服务所涉及的内容须认真履行义务。若责任区域内出现任何中标方所承担的安保服务内容,如人身安全事故(含中标方自有工作人员出现的安全事故)、公共财产损失、火灾、侵占或损毁绿地、财产责任或舆论负面影响事故,中标方将全权负责赔偿和解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此外,还须赔偿因事故对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且须及时消除恶劣影响。2. 中标方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内常驻安保人员,并提供24小时全方位的安保服务。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提供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3.具有专业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5.近两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八、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方的履约行为和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对发现的问题中标方要及时排除解决。如整改不力,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定方式给予中标方警告并处罚;2.采购人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标准要求。对中标方提供的安保管理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与考核(详细标准见附件);3.采购人对中标方的服务及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如不满意中标方工作人员的服务,可责令中标方及时调换;4.采购人有权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中标方按照协议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进行工作;5.采购人有义务为中标方安保人员提供日常安保巡护工作所须的安保用房,并提供水、电、暖供应;6.按协议约定为中标方办理服务费结算业务。九、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1.中标方应对本服务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并根据日常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配套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中标方对聘用安排到采购人服务的保安人员,要进行安全、礼仪服务和行为意识、素质培训教育,为员工佩戴工作标志牌,统一着装,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3.中标方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名单,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接受采购人考核组人员的检查;4.中标方应保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岗前培训费用由中标方承担;5.中标方应根据本协议依法聘用安排员工。中标方聘用的员工与采购人劳资无任何关系,中标方聘用员工与中标方之间如发生劳务纠纷或人身伤害,中标方单位须负全部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方要承担相关责任;6.中标方单位须对所有派驻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状况以及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一切必备的保险和福利负责;7.中标方有义务绝对服从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有义务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要求安排部署工作;8.中标方应为采购人安排经过专业培训、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作能力强的安保员。并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协调为采购人提供的安保服务工作;9.中标方工作人员应在工作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10.中标方应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保安设备、巡逻工具、保安人员的工作服等各类设备用具。中标方应选择绿色环保的用品、工具、设备;11.中标方工作人员应爱护采购人管辖范围内公共绿地内设施,并注意节水节电。在工作中发现采购人公共绿地内有井房、管理房等公共设施有破损现象应及时告诉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12.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中标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3. 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安保巡护工作和管理区域。在管理区域内只能从事中标方认可的安保巡护工作,不得从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管理范围及内容以外的任何活动。十、违约责任 1.如在检查中采购人发现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中标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从服务费用中扣除中标方因检查不合格的违约金。2.中标方服务人员因在工作期间给采购人的设施、绿地、树木、硬化铺装路面、牌匾、设施、建筑、构筑物等造成损坏,中标方须负责赔偿。十一、退出机制在服务期间发生如下情况,供应商将无条件退出安保服务,终止合同。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如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2.在安保巡护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立即终止合同。3.供应商在管理期间私自转包或分包的,立即终止合同,在诚信库中记入不良记录。4.合同期内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将终止合同。5.服务过程中因工作不当,年度内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2次以上的(含2次),立即终止合同。6.未按照国家相关现行法律规定聘用安保人员的,立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不影响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十二、争议的解决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审查材料按照电子卖场相关要求执行。附: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公园安保巡护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管理办法项目分项条目考核内容及要求责任划分扣罚标准安保巡护部分事故问题1辖区内不得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的问题,安保人员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第一时间报警并第一时间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非责任事故中,未第一时间发现并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报警及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或救援不力的每次扣罚1000元责任事故中,未按要求巡护到位,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的每次扣罚300元,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责任事故中,未按要求巡护到位且造成3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解除合同,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2辖区内严禁发生绿地侵占问题。如涉及私自倾倒垃圾或土方、开设施工项目、圈占施工场地等侵占和损害公共绿地的行为,安保人员须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同时须立即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严禁发生任何侵占绿地行为,若发生侵占绿地行为,且未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制止的每次扣罚500元。并要求按时恢复原貌。对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加倍扣罚。未第一时间发现并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制止的第一次发现,扣罚500元费用,以后每发生一次,按1000元进行梯次累加扣款未按要求给予解决和赔偿的解除合同,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严禁辖区内出现盗窃、破坏、损毁公共财物及采购人财产的情况,安保人员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第一时间报警并第一时间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如发生财产事故,在无条件负责赔偿相应损失的基础上,根据性质给予扣款未第一时间发现及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报警,出现损失未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赔偿和恢复的每次扣罚500元下达整改指令后,未按期恢复、赔付和补足的,让采购人发现的每次扣款1000元4严防水灾、火灾、坍塌、爆炸事故,出现火情、洪涝、坍塌及设备短路等安全隐患,须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救援未第一时间发现、报警、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未采取有效措施,出现损失未及时给予赔偿和恢复的每次扣罚*****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由于各类事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须照价赔偿、解除合同,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5严禁出现群体事件,严防恐怖、暴力及群体冲突,对于此类隐患须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未第一时间发现、报警并汇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或未及时给予制止的每次扣罚*****元。未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事态恶化,并解除合同安保巡护部分缺岗问题6人员保证定岗,且24小时按照岗位设置无缺岗问题发现缺岗问题按照缺岗人数,扣罚300元/次·人。7值班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进行巡更棒打点发现打点缺失问题按照缺失点数扣罚100元/点*次发现考勤缺失问题要求每天考勤四次,每个月缺两次考勤扣半天,缺三次考勤扣1天。失职问题8严禁辖区内各类涉水行为(包括玩耍、游泳、钓鱼、洗衣、洗车、溜冰等)发现涉水行为,按照参与涉水人数进行扣款根据发现的具体参与涉水活动人数,扣罚500元/人9非采购人单位所有及未经采购人认可的各类车辆严禁驶入采购人规定为公共停车场以外的管辖区域一经发现,按照驶入车辆数目给予扣款根据发现的违规停车和违规驶入车辆数目,扣罚200元/辆10严禁出现张贴小广告或传单、私搭宣传棚等非备案的各类宣传活动;严禁绿地广场内出现烧烤、商贩售卖、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攀爬假山、野餐等现象发生发现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搭建宣传帐篷进行非备案宣传活动等情况每次扣罚500元 发现烧烤、商贩售卖、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每次扣罚1000元发现野餐、攀爬假山等现象每次扣罚500元,并承担可能发生事故的相应法律责任保持管辖范围内秩序正常,若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管辖区域内秩序混乱的每次扣罚2000元违纪问题11在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或在值班室逗留发现安保人员睡觉的根据发现的人数,每次扣罚500元/人发现因逗留值班室导致巡护工作不力的根据发现的巡护人员人数,扣罚300元/人·次12值班期间严禁出现聚众闲聊、酗酒、赌博等现象,不可带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闲谈如发现有聚众闲聊、酗酒、赌博等现象,按参与的巡护人员人数扣罚每次扣罚1000元13严格服从采购人单位的管理,对于采购人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指令,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执行采购人整改措施和指令者,按照情节给予扣款针对以上不同情况的扣款项目,根据实际扣款额度给予加倍扣罚,直至退场。管理部分秩序问题14保安室及周边必须保持良好的秩序保安室卫生秩序不好的发现一次扣罚50元,直至整改保安室周边存在私搭乱建狗窝,收养流浪狗的发现一次扣罚100元,直至整改保安室内私接乱拉电线的发现一次扣罚200元,直至整改保安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取暖设备、电器设备的发现一次扣罚300元,直至整改不按照采购人要求上报巡护影像资料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备注:该考核明细表适用于采购人单位日常巡查考核及专项考核过程,任意一次考核发现问题,随即作出相应处罚措施,每月考核次数由采购人单位制定。1.园林安保巡护工作日记(例) 交班日期: 年 月 日 交班时间: 时 分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巡护区域交班班长交班队员接班班长接班队员交接物品交接事件巡护记录填制说明1、此工作日记由中标方负责打印、装订、填制,要求字迹工整,干净整洁,每日一张,月底装订成册统一上交办公室;2、巡护记录中正常情况下填写无异常,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将相关事件的情况说明、报警记录、现场图片及处理结果等资料以附件的形式附于当日《园林安保巡护工作日记》之后,以便查阅。编号:2.整改通知书 (安保巡护单位):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公园考核组在年 月 日在你负责管辖标段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附照片):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共 天)整改完毕。如不按要求或逾期未完成处理任务的,给予累计扣罚。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公园年 月 日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采购人单位):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我们郑重承诺,我单位将保证做到: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 月 日

六、报价明细

名称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是否中标
保安人员2,400工日内蒙古圣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97,600.00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圣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00,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排名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元)报价时间
1内蒙古圣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97,600.002022-04-13 09:35:04
2内蒙古锐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99,000.002022-04-12 16:57:48
3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00,000.002022-04-12 16:05:21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04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中心 园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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