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大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市委市政府大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大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吴服务产业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中标金额:******.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1 |
| (一)所招物业包括 1.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保洁服务是指公共部位,不含办公室、会议室内部);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3.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4.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5.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 6.本项目范围雨、污水管网突然阻塞的应急措施; 7.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措施; 8.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和禁限塑等工作; 9.政府大院车库居民楼及周边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清运工作;鳌峰水塘环道路、卫生清理; 10.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爱国卫生等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
理; 5.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 6.本项目范围雨、污水管网突然阻塞的应急措施; 7.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措施; 8.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和禁限塑等工作; 9.政府大院车库居民楼及周边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清运工作;鳌峰水塘环道路、卫生清理; 10.疫情防控、文明创 建、爱国卫生等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 |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续签时间不超过 两年,合同一年一 签,服务价格不 变。若服务期内, 合同履行服务满 意低于80%,或出现重要事故及较 大经济损失的,采 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物业管理经理: (1)负责对物业内的清洁,工程、服务、招聘、培训、考核及管理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管理水平。 (2)按时上下班,每天巡查物业情况,检查各部各岗工作情况,遇外出或严重情况即向业主单位报告。 (3)协调业主和大楼入住单位工作,并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环卫、公安、街道、供电等)。 (4)定期拜访入住单位,征询意见,在管理上作出改善。 (5)按月对甲方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 (6)对延伸服务提出管理方案。 2.保洁 (1)办公楼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卫生清洁,清洁区域: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茶水间等所有公共区域。 ①办公楼公共区域要求每天 7:40 之前需完成第一次清洁,并实行全天保洁。 ②清洁工作要保证地面、台阶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蛛网。公共设施表面(如宣传栏、垃圾桶、装饰柱、灭火箱、植物花盆等) 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光亮。办公室外门和玻璃隔墙、防盗门、走廊灯具、开关、栏杆、扶手、花岗岩墙面、窗台板等无积灰、无污垢、无水迹。 ③屋顶平台每日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泥沙,排水沟管口畅通。 ④公共卫生间每日保洁二次、每二小时巡扫一次。要求作业前,门口放置“工作进行中”的黄色告示牌。作业时,开窗通风,先擦门窗,室内由上至下,从里到外逐一保洁和收集垃圾。离开前检查卫生设施是否完好,不好需及时报修。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无烟头、无纸屑、无污渍,无蜘蛛网、无积水、无湿滑现象、无乱张贴现象。地漏盖板清洁完好,无垃圾堵塞现象。卫生设施表面清洁卫生、无污迹黄斑、烟头、纸屑,保持畅通。废纸篓干净、及时更换垃圾袋。 (2)大院内公共道路、场地、绿地卫生清洁 ①道路、场地:每日 7:40、14:00 前各完成一次保洁,期间每二小时巡扫一次,每年至少两次或重大活动期间实施防尘、洒水及冲洗。遇台风、暴雨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共同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 ②景观池:每日清理,每年清洗一次。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池底无垃圾、杂物,池壁无积垢。 ③户外设备设施: A.垃圾桶每日保洁一次,巡查保洁二次。要求外表面完好干净、无明显污迹、无异味。 B.玻璃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 C.指示标志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D.宣传栏、橱窗(非广告)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 E.灯杆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F.草坪灯每周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3.消杀工作 (1)区域内消杀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具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掌握辖区范围内的鼠害、蛇类情况,根据危害情况投放相关药物防治,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放药物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对每次投放药物情况,应认真记录在《消杀药物投放情况记录表》上,投放地设置警示标志,注意人员、环境安全。 (3)每月全面消杀蚊蝇二次,每月对垃圾房进行消杀二次。 (4)负责提供国家规定使用的消杀药品,并对药物名称、数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消杀药品应即购即用,用剩的药品,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5)对区域内环境进行消杀工作时,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同时做好防护措施,应在顺风处喷洒,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选择行人稀少的时间作业。 4.绿化养护 (1)中标人负责市府大院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包括绿地水肥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巡查围护、更新补植、绿地保洁以及应急养护等工作。 (2)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和月工作计划报送管理部门审核,做好养护管理记录并科学、规范建档。 (3)做到绿化养护管理及时、有效,应急养护(如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应根据管理部门要求落实各项安排。 (4)做好绿地更新补植工作,更新补植的苗木要求同种类、同规格,更新补植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做好有关记录。 (5)绿化树木每三个月(2、5、8、11 月)施肥一次(肥料由物业方自行购置),做好有关记录。 (6)乔木每年入夏、入冬前各修剪 1 次。灌木、地被根据植物长势、造型需求等进行适时修剪。草坪每年至少修剪 4 次(2、5、8、11 月)。 (7)根据不同植物特性、土壤的干湿度,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节约用水。 (8)绿地内雕塑、小品绿廊建筑保持清洁。 (9)灾害天气应对。 (10)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地区。 (11)对绿地的鼠害、蛇类采用综合治理的对策。 (12)绿地内的落叶、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 5.区域内水电管理及零星维修 (1)区域内门厅、楼道、楼梯间、 盥洗间、厕所、楼顶等公共场所的上水管道及阀门、水龙头、水箱等相关部件维修更换,下水管道及弯头、地漏等相关附件维修更换。各类给水设施(包括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水龙头完好率 100%。 (2)公共照明灯具、开关及线路维修更换,门窗玻璃及其它相关附件维修更换,外墙或屋面上水管道的冬季防冻处理。楼宇公共部位用电设施设备、管线完好(屋面和外墙体渗漏引起线路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协助);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完好率为 100%。 (3)各类排水、排污管道(包括管、沟、井、池)畅通,无堵塞、无外溢,如有堵塞、外溢的需当天疏通。 6.垃圾清理 (1)中标人负责完成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整理、分类存放及与当地环卫部门协调进行垃圾分类外运服务等工作,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室外垃圾桶每日清运二次,做到无满溢、散落现象。室内日产垃圾包装后定点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无散落现象。 (3)修剪下来的树枝、树叶和草等要及时清理运出大院,不得堆放。 (4)日常巡查中发现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无卫生死角。 7.物资、设备、工器具配备要求 (1)用于物业管理的劳动、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卷纸、卫生球、肥皂、洗手液、垃圾桶、垃圾袋等)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对提供的洗手液、卷纸等物品必须使用不低于国内名优品牌的产品,以上物品采购必须到大型正规单位进行合格采购。 (2)各类清洗清洁剂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品牌产品,品质环保、无污染,无腐蚀性,若发现劣质清洁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物业大型清理机械设备由采购人另行采购,物业公司负责日常保管使用。(4)水龙头、阀门、开关、照明灯具等由投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必须采购不低于本项目使用同等品牌或质量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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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勇、甘玉宏、余刚、赵勇祥、周光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机关事务楼、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机关事务楼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63-*******、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科长、王工
电话:0563-*******、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15日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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