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管理软件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管理软件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管理软件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7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2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中心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苏州华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血液透析管理软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血液透析管理软件 行业应用软件主要建设内容是以数据中心为核心、以各血液净化中心为支撑,建设集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统计为一体的血液透析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系统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使用科室

血液透析管理系统

华墨血液透析管理系统V3.0

苏州华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血液净化中心
合计成交金额(大写):伍拾玖万玖仟捌佰圆整(RMB)小写:******.00

标的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管理软件项目

软件名称:华墨血液透析管理系统V3.0

单价:******(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10—2022-07-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 1 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九十,说明: 产品经安装、调试、验收、正常运行两个月后,由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符合国家税法的正规发票付合同款的 90%。

第 2 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十 ,说明:产品安装验收,使用正常运行满两年后,则付清余款(无息)。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华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22*****236*********)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验收标准以双方最终确定并签订的实施计划和合同附件功能清单为准。
2.项目开发和服务具备完工(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用户及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其请求验收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协调用户按相关验收条件核实已完成情况,组织验收工作,并在验收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有关人员参加,甲方应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以满足甲方需求,若因此产生逾期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代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甲方验收后判定项目不合格且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作项目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4.所有产品的生产及生产后的产品有效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时间以验收合格开始。如出现需要设备维修的情况,维修期超过3天,供应商需承诺提供代用设备。

5.供应者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供应者对任何缺陷和裂变产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产品并承担所需费用。且必须以组合包装方式更换所有相同生产批号的产品,不能只更换有缺陷和裂变的产品,即乙方必须更换其它产品在内的整个包装。更换时间到达最终用户不得超过3个月。

6.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产品,供应者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能够按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所有检验均按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及规定实施。

2.发往采购人的所有物资均符合国家标准,且包装完整,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

3.发往采购人的所有物资,采购人如果有要求,中标人需委托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对交纳的物资随机对其中一个批号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数量由检验部门决定(不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若检验结果不合格,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供货者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货者承担。

4.货物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检测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应者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国家检测所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5.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中标人应及时更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就乙方提交的《实施计划书》,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讨论并定稿,作为双方实施期内共同执行的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操作人员及其他必需的安排工作。

2.甲方应协调医院提供乙方现场实施环境和适合的工作场地,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对乙方项目的实施给予支持。

3.甲方采购本合同约定的各子系统最终用户长沙市中心医院 具有永久使用权。

4.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5.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实施情况反馈表中的意见认真讨论并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并将按此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6.甲方在乙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帮助甲方整理“用户需求”,并负责按需求为甲方设置相应的功能。

2.乙方将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软件的《实施计划书》,与甲方讨论后定稿,并按计划进行各子系统的软件实施。

3.乙方应在各子系统实施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相关技术文档,

文档如下:

实施计划书

需求说明书

数据库字典

操作说明书

数据库访问权限说明

应用系统管理员权限

培训报告

阶段性使用报告

验收报告

4.乙方负责对甲方应用软件中的潜在错误提供修改。

5.如因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法规政策变更导致的软件功能需求变化或无法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拥有公司编制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

7.乙方应对甲方在应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编制及积累的数据、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

8.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软件、服务等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存在侵权而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或涉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裁判文书确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9.乙方应满足院内平台要求(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必须使用医院平台的科室信息、员工信息、岗位信息、授权信息(人事系统统一按岗位授权,员工岗位变动时权限自动变更),各类目录信息(医嘱,收费项目,材料,药品等)实时通过接口获取,血液透析系统产生的医嘱,病历信息根据需要回写院内平台.与院内其它信息进行免费无缝对接;必须与医院后续新建的项目(例如:集成平台、数据中心)进行免费的对接和改造。

10.乙方提供的系统功能必须满足国家和省电子病历评价五级标准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须按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项目拖延,应承担违约责任。

7.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应承担违约责任。

7.5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须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7.6乙方未对甲方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7.7乙方若无故不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的条款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廉政协议
乙方如果在合同谈判、签订、履行中,向甲方有关人员馈赠礼物、礼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外的其他供货合同或协议,同时乙方在未来至少三年的时间内不得与甲方有供货业务往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02、606室
法定代理人:冯永法定代理人:吕莹
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委托代理人:张海波
电话:0731-********电话:0512-********
传真:0731-********传真:0512-********

附件列表
  1. 苏州华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血液透析系统相关参数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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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液透析管理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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