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与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
李世杰与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
李世杰与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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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9日 13:39 |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namespace prefix = "o" /> 送达评估报告通知书 (2022)辽1122执恢24号 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世杰与被执行人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依法委托盘锦嘉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盘锦市粮油贸易总公司所有的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的锅炉房和仓库进行评估。盘锦嘉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评估报告书,评估总价值为806,835.00元。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盘嘉评报字(2022)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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