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上东、托潭坑等15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绍兴宏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嵊州市上东、托潭坑等15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绍兴宏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SXHY-******QSJ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上东、托潭坑等15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马臻路441号 四楼、五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嵊州市上东、托潭坑等15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嵊州市上东、托潭坑等15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群英,斯震波,张晓冬,邹雄玲(采购人代表),李大仁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地 址:嵊州市越秀北路4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宏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帅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26

质疑联系人:周瑜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殊

监督投诉电话:0575-********












标签: 上东、托潭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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