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HHHTSZC-HT-2022-17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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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无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城区银海汽车修理厂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代州营村
联系方式:130*****11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 采购数量:54 | 54(辆) | ¥5,181.48 | ¥279,800.00 | (一)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二)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或备案公示)的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资格。(三)供应商经营场所须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经营面积在 600 平米及以上,(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四)举升机维修工位不少于4个(提供平面图证明),有独立烤漆房,大梁校正仪(提供实地照片)。(五)供应商具有专业救援车辆一辆以上(提供车辆照片及驾驶人员相关证件)。(六)供应商具有从事机修、电机、钣金、喷漆等关键岗位具有从业资格证维修工人达到 6人。(提供复印件)(七)具备经济赔偿能力,遇有车辆损毁、偷盗等事件发生能予以赔付。(八)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4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汽车维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诚信问题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经济纠纷等问题,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 |
合同金额:279,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2年04月20日
2022年04月20日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04月20日
标签: 车辆维修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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