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锅炉(两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锅炉(两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北京建业创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4-09-15 11:29:03
项目名称: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锅炉(两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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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成交供应商:北京建业创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斌联系人:白易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ybcau@126.com电子邮件:jycy666@163.com
开始日期:2014-07-14 08:23:19送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1号
截止日期:2014-08-16 08:23:19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15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1、锅炉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或以上资质; 2、锅炉安装单位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具有锅炉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1、锅炉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为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锅炉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由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应保证自更换之日起24个月的保修期。2、我方将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提供维修报告。3、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对锅炉提供免费保养,并提供备品、备件支持。我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甲10号设有库房,储存多种型号设备的备件备品、管材、阀门仪表等物资,可以满足用户不同需要。承诺提供5年免费供应的备品备件,以后以优惠的价格为贵单位供货;4、我方提供锅炉维修、保养、洗炉、应急修理方法的说明和处理措施。(详见附件1:锅炉维修、保养、洗炉、应急修理方法的说明和处理措施说明)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建业创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机电成套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制冷机组、节能设备安装、改造、销售、调试运行、维保服务为一体与时俱进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公司汇集培养了机电设备、锅炉、压力管道、节能设备、改造、安装、维修、保养行业界的精英。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精良的安装机具设备;先进的检测手段。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强化科学管理,结合设备安装,在高新技术安装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公司已取得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企业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证书;装饰装修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审批的锅炉安装修理改造二级许可证和压力管道安装改造证;通过了GB/T19001-2000idt 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连续5年被北京市建设行业评为“诚信企业”,并在2011年荣获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2010-2013连续叁年在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单位招标中活动中,被评定为供应商。高起点、高投入、高品质是公司的运作模式,公司建立了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完善的《质量体系管理手册》。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施工管理队伍,现有职工78人,具有大专学历职工占总人数的70%,有职称工程师33人,项目经理5人,建造师5人,无损检测员3人,设备安装专业技术人员17人,持证上岗率100%。北京建业创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锅炉安装、维修、改造;压力管道安装、节能设备改造、调试运行、维保服务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管理方法。和多家企业签订了常年锅炉运行、维保合同,并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公司全体员工将机电锅炉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节能设备安装、锅炉维修、改造、维保服务质量作为长期的追求。公司以“诚信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远期发展战略。始终恪守”创新高效,质量优良,诚信守约”宗旨。将一如既往的奉行“质量是公司的根本,信誉是公司的灵魂”的原则。以合理的价格、完善的服务、专业的配套体系服务于社会。 我们坚定不移执行:顾客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奉献真诚!
报价总金额:358,0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北京建业创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358,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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