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合同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合同
项目名称: |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 项目地址: | 蜀山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井岗镇派出所装饰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蜀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8-13 15:07:58 |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井岗镇派出所装饰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蜀发改立〔2020〕152号)
4.招标人: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5.项目业主: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2021ASSGZ*****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SSGZ*****
5.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
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山湖路交口,项目包括原门厅拆除,办公楼装饰拆除、办案室装饰拆除、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厅、门厅装饰、门厅电气工程;办公楼装饰改造,办公楼电气改造;办案区装饰改造、办案区电气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估算价:370万元
8.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11.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7.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23日下午17:30。
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3号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2号
邮编:******
联系人:胡瑨
电话:188*****816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
电话:0551-********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打印招标文件获取回执码页面加盖公章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财务室办理(财务电话:0551-********)。
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1.工商银行
户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营业室
2021年8月13日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合同编号: | 2021ASSGZ*****-001 |
合同名称: |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1ASSGZ***** |
项目名称: | 蜀山公安分局井岗派出所装饰工程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工程招标 |
招标人(甲方): |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 |
合同甲方编号: | |
中标人(乙方): | 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编号: | |
所属地域: | 安徽省 |
合同金额: | 269.******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1年09月23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代理机构: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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