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奶制品采购成交公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奶制品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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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承担着对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能。
党的十九大以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守护百姓安宁、深耕主责主业、自觉守正创新、坚持固本强基,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以坚定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2个集体、1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此次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改版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检务公开权威发布平台的作用,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将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化作检察工作前进发展的不竭动力。
衷心感谢您的访问,真诚期待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社会各界的关怀、监督和支持下,实干担当,接续奋斗,努力为我市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宜昌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
根据要求,采购人于2022年4月25日10:30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奶制品采购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奶制品采购
二、采购限价:单价不高于采购人询得的供货当期市场零售价的95%。
三、采购内容:
1、为宜昌市检察院机关食堂提供奶制品,工作日上午7:00前送到。
2、服务地点:宜昌市检察院机关。
3、服务期限:2年。
4、费用结算:按月据实结算。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22年4月25日10:30
询价地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3号楼3207办公室
询价小组成员:李正刚、张伟、敬顺莉
监督人员:黄祖坤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宜昌鑫山城市配送有限公司
2、中标价格:市场零售价的82%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起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77*****808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5日
标签: 食堂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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