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标签打印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标签打印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志新博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9-17 08:22:44 | ||||
项目名称: | 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标签打印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9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志新博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白彤 | 联系人: | 陈东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crt_zc@126.com | 电子邮件: | ********4@qq.com | ||
开始日期: | 2013-10-30 11:00:00 | 送货地点: | 西三环中路11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9-16 11:00:00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我方在此保证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与中标人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协议供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约定,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承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志新博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涉足标志标识的专业产品供应商及服务商,在国内电力、高低压开关、仪器仪表、移动通讯、广播电视、综合布线、珠宝等等多个行业最早推出电子打印方式的标志标识产品,使以前从手写标签转变为现在广泛应用的电子打印标签成为行业应用规范。同时公司更致力于开发应用更多的标志标识产品,以提高国内各行业的产品及办公领域在标签标识上的科学及规范而努力,从而服务于广大行业用户群体。作为BROTHER,BRADY,GODEX, KINGJIM,佳能NTC,与MAX品牌的专业销售公司,我们秉持的理念:"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拓展全国市场,同创辉煌"。公司管理结构为股东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2005年公司整体业务进入迅速发展时期,目前经营日本、美国及国产多种品牌最新型号电子标签打印机和电子线号印字机,面向全国作市场推广,通过经销网络使产品遍及全国。公司将通过努力实现我们的理念,不断完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具有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公司的宗旨是:服务至上、合作共赢 。我们致力于提高我国工业、制造业、商业及办公领域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标识管理系统. 另外我公司还是日本MAX、佳能NTC、日本BROTHER和台湾GODEX公司在中国地区的指定代理商和特约维修中心。对MAX、佳能NTC、BROTHER、日本KINGJIM、美国BRADY和GODEX条码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实行全方位的服务。公司主营产品中线号机、标签机、条码机及相关耗材已为全国几千家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和良好口碑。以优良的品质、专业的技术、合理的价格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公司备有各种型号的线号机、标签机、条码机及耗材,品种齐全、库存充足,大量现货供应。欢迎新老客户垂询。今后,公司将继续以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及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服务于客户,为推动我国的标志标识系统进一步升级而努力!公司现为:日本KINGJIM标签打印机中国区一级代理日本BROTHER标签机中国区指定代理商台湾GODEX条码打印机中国区一级代理美国BRADY打印机中国区一级代理代理理光,库尔兹,ARMOR,SONY.UNIO等优质色带主营美国艾利,3M,日本琳得科等各种不干胶标签,耐高温,低温医用标签(液氮),钢铁标签,设备标签等。 | ||||
报价总金额: | 2,120.00 | ||||
采购人意见 | |||||
选择排名第一的北京志新博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公告要求。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志新博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2,12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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