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条村利条防洪堤整治工程预中标结果
利条村利条防洪堤整治工程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大荆镇利条村利条防洪堤整治工程,招标人为大荆镇利条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4年09月02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4年09月04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金华市成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00 | 吕福青 | ||
2 | 乐清市兴达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00 | 金持庆 | ||
3 | 瑞安市瑞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吴永肖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5 | 永嘉县顺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中无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 《招标文件》中:(1)P10-3.1.1.1-⑿“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申报表”;(2)P12-3.7.4“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封面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P20-3.2.5“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17、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按附表1.16要求核对原件”。对永嘉县顺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作废标处理。 | ||
2 | 浙江龙游天苑建设有限公司 |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响应《招标文件》中P144-附表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根据《招标文件》中:(1)P19-3.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在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阶段都适用)-“1)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盖章等要求的”;(2)P19-3.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在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阶段都适用)-“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对浙江龙游天苑建设有限公司作废标处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大荆镇利条村村民委员会 | 电话: | 136*****236 | ||
投诉受理部门: | |||||
乐清市水利局电话:****-******** | |||||
监督部门: |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 |||||
乐清市水利局电话:****-******** | |||||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 |||||
浙江龙游天苑建设有限公司 | |||||
永嘉县顺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 | |||||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业主:大荆镇利条村村民委员会 | |||||
2014年09月03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