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试点方案》编制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昌县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试点方案》编制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SXPZ-F********XZB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试点方案》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00(元) |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昌县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试点方案》编制服务 | 《新昌县科技创新支撑共同富裕试点方案》编制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邢常青,许永江,姚永锋
六、开标情况
七、资格审查情况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2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浙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竺小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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