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田坝农田保护工程预中标结果
五星田坝农田保护工程预中标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处(招标人)委托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镇宁县安西、城关镇五星田坝农田保护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475 号)已于2014年09月16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92元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天辉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川********822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9元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梁粒琳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4785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12元
中标工期:24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黎运传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桂********6334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4年 9月23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14年9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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