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三一八单位交换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北京一三一八单位交换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美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9-19 10:24:49 | ||||
项目名称: | 北京一三一八单位交换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5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北京一三一八单位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美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 | 联系人: | 刘冬冬/张亚辉 | ||
联系电话: | 000 | 联系电话: | ***-********-***/616 | ||
电子邮件: | nmhjb@163.com | 电子邮件: | ********75@qq.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9-12 06:51:45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 | ||
截止日期: | 2014-09-18 06:51:45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华为中央政府采购协议商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我方承诺,所有供货产品均为原厂原装正品,产品质量符合厂家出厂标准。我方可以协助用户通过厂商官方系统查询产品及验证真品,所有产品均按照原厂保修、享有原厂标准保修和售后服务。2、我方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并针对北京市区和上海市区,由专业培训的技术工作人员提供4小时响应的上门技术服务(必要时可加急响应)。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3、我方严格按规定,均提供书面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和标准的合同,最大程度上保障央采用户的利益。4、我方严格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同货物,保障央采用户按时验收使用。5、我方根据用户要求,针对服务器、工作站产品,免费提供上机架、安装、调试;针对外设产品,免费提供驱动安装、打印测试页;针对耗材产品,免费提供安装服务。6、我方根据用户要求,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服务。(用户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可以在15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更换货。(用户需保留完整的产品包装箱及所有附件)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美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注册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楼二层-062,注册资金580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是中央政府采购网认证供货商,长城服务器,台式机,笔记本,云计算的中央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商,是惠普(HP)、联想(Think)、隐密士(HSM)、长城(GW)等知名IT厂商授权认证经销商。我方以诚信的经营理念、严谨的管理流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在IT领域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用户提供专业的IT产品与服务。最大程度上保障用户的利益、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为用户创造价值!北京美联科技,为您想得远,做得全!北京美联科技,您首选的IT合作伙伴!=======================为您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央采专项工作人员:刘冬冬:187-0106-6200张亚辉:159-0133-9859服务监督与投诉:张虎:138-1131-1699010-6253-6188(公司总机 | ||||
报价总金额: | 1,38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美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38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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