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金州区]金石滩夜间亮化工程EPC项目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金石滩夜间亮化工程EPC项目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石滩夜间亮化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金石滩夜间亮化工程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石滩夜间亮化工程EPC项目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填报单位 |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4月2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5月0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王云涛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京135*****015***** | -6.******% | 60日历天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89.3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云涛 | 唐飞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瑞涛 | 叶华民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翠卓 | 张丽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建安B(2015)*******],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京111*****01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京建安B(2017)*******],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京111*****01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 | |||||||||||||
注册资格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35*****015***** | 京111*****007***** | |||||||||||||
投标报价 | -6.******% | -5.******%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评审得分 | 89.39 | 83.77 | |||||||||||||
企业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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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下浮率:30% ,施工费下浮率:6%;第二名: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下浮率:22% ,施工费下浮率: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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