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示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第二批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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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示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第二批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第二批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公示清单

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第二批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29日9:00起至2022年5月6日17:00止。

三、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内相关企业可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选择“检验试剂管理”中的“申投诉管理”栏进行申(投)诉内容的维护,并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本次公示内容是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中选产品信息。后期企业及产品信息实行常态化申报,申报信息将分批审核,公示公布后上线交易。

附件:新冠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第二批)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政策咨询:0851-********;平台保障:0851-********

,贵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取试剂 申报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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