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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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修复养护工程及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2]交通(公开)0006号

2022年度兴安盟修复养护工程及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于2022年04月28日09时00分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2年04月28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2022年度兴安盟修复养护工程及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标段号

投标人

预期中标价

(元)

推荐意见

第一标段2022年度兴安盟国道334线修复养护工程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00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00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工程质量及工期。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7标段

项目经理(姓名)

王建洁

证书编号

112*****015*****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2015年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3标段

项目总工(姓名)

王超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 第1标段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4个月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G3012 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KYMGJ‐5;

项目经理(姓名)

李平军

证书编号

165*****011*****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G3012 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KYMGJ‐5;

项目总工(姓名)

邓明硕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G3012 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KYMGJ‐5;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4个月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S24 大路至巴拉贡公路改建工程土建工程第一合同段 (DBTJ-1) ;

2、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 SG17 合同段。

项目经理(姓名)

范靖

证书编号

144*****008*****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2008-04-01~2011-12-20 在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 S11 合同段担任项目经理;

2、2014-05-24~2015-12-31 在广河(广州段) 、增从高速公路水毁抢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姓名)

陈迷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2014-05-24~2015-12-31 在广河(广州段) 、增从高速公路水毁抢修工程担任项目总工;

2、 2017-09-15~2019-12-19 在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第 SG02 合同段担任工程部门负责人。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4个月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四、其他:

公示时间从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02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中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482—*******

招标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0482-*******

招标代理: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82-*******

2022年04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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