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沙工业园道路桥梁检测(三次中标结果
新沙工业园道路桥梁检测(三次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工业园道路桥梁检测项目(三次招标) | ||||||||||||
采购编号: | TMCGP******* | ||||||||||||
评审日期: | 2014年09月23日 | ||||||||||||
公示日期: | 2014年09月24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合格投标人:(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3)中国境内注册的(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独立法人企业; ★(4)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须含有能承担现场检测计划表所有检测(试验)项目相应的检测项目,且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并在东莞市内有独立的办公机构;(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正本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发到以下邮箱地址:dgmccgzx@sina.cn ,并致电(****-********)确认查收。已经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麻涌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麻涌镇行政办事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麻涌镇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麻涌 | ||||||||||||
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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