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分量式钻孔应变仪主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分量式钻孔应变仪主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安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9-23 16:59:54 |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分量式钻孔应变仪主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4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安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许洪新 | 联系人: | 秦茹 | ||
联系电话: | 0991-******* | 联系电话: | 186*****363 | ||
电子邮件: | ********7@qq.com | 电子邮件: | bj_adt@163.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9-09 08:30:58 | 送货地点: |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2号 | ||
截止日期: | 2014-09-16 08:30:58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991-*******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信誉良好、实力较强。 2.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所提供的产品配置符合竞价需求。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我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的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年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将全责负责。2、在仪器验收入网后,我方提供1年免费维修服务。对设备的维修、使用咨询及故障报修我方全天候24小时受理,并按照国家地震局的相关规定4小时内响应。我方保证:一年内设备出现故障免费更换并提供后续的技术保障。3、在设备遭遇雷击、火灾、洪水、鼠咬等非质量、非人为因素或用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情况,我方提供及时维修服务,并只收取维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如地面设备彻底损坏,我方可进行更换,并只收取成本费。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安达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做地震综合观测台网、台站的规划、设计、集成建设、技术服务及专用设备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北京港震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核心代理商,与中国地震局地壳所、地球所、预测所、武汉地震科学仪器研究院等单位及行业内相关专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业务涵盖了地震前兆、测震、强震台站台网与配套系统的集成(包括专业设备、网络通信、防雷工程、综合布线、智能供电、智能监控、专业软件等)。公司将地震综合观测建设集大成为一体,为广大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为客户完成包括台站选址、基建工程、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系统集成、工程实施及技术培训等项目需求。 公司以专业的技术,诚实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国内广大客户的信赖。先后完成了中国地震系统多个省、市、县级地震局测震、前兆、强震观测系统项目。其中包括安徽省、云南省、江苏省、山东省、甘肃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江西省、河南省、山西省、贵州省、广西自治区、宁夏自治区等区域。 公司以认真、谦虚和进取的态度面向业内朋友、服务于客户,深受国内客户、专家、学者的厚爱及支持。秉承以点带面的发展思路逐步向全国地震行业系统推广。随着项目的积累,公司将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最全面、最稳定的专业队伍。也将会以更高的技术、更好的服务,为我国的地震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 ||||
报价总金额: | 40,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安达通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40,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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