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朝东镇香芋育苗大棚及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HZZC2022-C1-230039-GXZL)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朝东镇香芋育苗大棚及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HZZC2022-C1-230039-GXZL)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ZZC2022-C1-******-GXZL
二、项目名称: 朝东镇香芋育苗大棚及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7(元) | 广州市嘉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榄塘路209号10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健峰,孔令平,李明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作为计费基数,计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说明: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要求在相应时效内缴纳中标(成交)人应缴纳费用的,有可能被视为信誉、履约能力不足,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项目合同》并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已经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应代为履行中标(成交)人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中标(成交)人相关费用的义务,即先扣除中标(成交)人应支付的费用代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后,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使用期:《项目合同》生效后,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项目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分项设备另有要求的按分项设备要求执行)。换新后货物的质保期从换新完毕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采购范围:采购朝东镇香芋育苗连栋大棚一座及智能化设备一批,连栋大棚总占地面积约*****㎡;大棚肩高3m、拱高4.7m、跨度8m、立柱间距4m、拱间距2m。大棚四周及顶部设通气窗,通气窗采用电动卷膜器及电动卷膜杆机构启闭,开启部分设30目防虫网,大棚设置内遮阳系统,具备水肥系统、太阳能杀虫灯、物联网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和工作站等智能化设施。
自《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标签: 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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