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中标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中标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4-11 10:30:33 |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其它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BZ*****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BZ*****
2.5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旨在对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约5.8亿元定期存放进行招标,最多选择6家中标银行为定期存款存放银行。
2.6 项目投资估算:0万元
2.7 服务期限:3年
2.8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2.9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0 服务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庐城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庐江县设立支行或分行,并在庐城镇庐城规划区范围内设立营业网点;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5月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楼5楼
邮编:******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6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越城路24号
邮编:******
联系人:毕工
电话: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4b8fb52a-ff3f-4699-8441-*****d5ca67a.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30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1804*****0728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81*****90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2022ANN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5月6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16号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235 号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东路1号博金广场1-6号商铺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05号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西路与金寨路交口银保大厦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新华国际金融广场A座18-23层
服务期限:3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三、公告期限
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楼5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越城路20号
项目负责人: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551-********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标签: 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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