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二、标段编号:JMCG202*****811
三、分包名称:无分包 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04-22
五、开标时间:2022-05-07 09:00
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中标人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12号甲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宗星, 王乐平, 孙晓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费率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7号线(即墨区段)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1.1项目背景七号线全线长56.5km,共设置车站43座,由市南奥帆中心通往即墨北安街道,共分为一期、二期、远期工程建设。一期线路起于东郭庄站,途经城阳区与李沧区,终至兴国路站,总体呈南北走向,线路全长17.3千米,共设置车站12座,全部为地下站。2020年12月4日,并入青岛地铁1号线开通运营。二期工程北段全长约11.8km,起于既有线路东郭庄站,终于营普路站,总体呈南北走向,共设置车站11座,除起点1.45km和1座车站位于城阳区,其他10座全部位于即墨区,均为地下线。即墨区第一座车站为前东城站,位于桃源河二路上,其他9座车站位于墨城路上,终点为北安街道营普路站。在即墨区设北安停车场一座,占地约35.9公顷。1.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依据即墨区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以完整街区为原则,规划范围东西向为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即墨区段)线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的带形区域,南至桃源河二路,北至太和东路,全长约11.3公里,规划范围面积30.15平方公里。1.3设计原则1.3.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以生态为导向的准则,强化空间秩序和景观形象, 做到生态效益与人文效益有机结合。1.3.2坚持创新与充分体现城市特色的原则,创造适应山水城自然环境、符合区域本土特征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空间形象。1.3.3坚持适度、合理、高效建设的原则,整合土地资源,紧凑功能布局,实现高效率建设,平衡好和协调好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改造、利用。1.3.4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确保设计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1.4设计依据1.4.1国家和山东省、青岛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1.4.2本地区已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各类相关规划。1.5规划内容深入开展TOD综合开发规划研究,以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设计理念和方案,为即墨主城区的综合开发注入新思想、新活力,分别从城市层面、线路层面、站点层面开展规划研究,明确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1.5.1城市层面规划引导格局构建--通过对地铁7号线二期(北段)的统筹谋划,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有效缓解即墨主城区的人口负荷和资源环境承载压力。(1)衔接国土空间、交通、轨道等上位及相关规划,深入解读沿线片区发展战略,梳理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结合城市特色,提出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建议,有效缓解即墨主城区的发展压力。(2)明确重要视线廊道及其导控要求,对城市高度、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等内容进行有序组织,提出空间秩序的框架。(3)组织多层级、多类型的开放空间体系及其联系脉络,提出开敞空间及公园绿地系统提升措施。(4)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地铁沿线建设发展经验,对城市交通系统、轨道交通系统的廊道和换乘枢纽地区进行梳理,优化城市交通系统布局。1.5.2线路层面规划设计优化空间--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对地铁沿线进行高密度集约开发,退让更多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形成疏密有致、大开大合的城市形态。(1)衔接上位规划,明确沿线功能片区划分及功能定位;确定各站点分级分类、功能定位及主要业态构成。(2)结合自然山水、历史人文、公共设施、轨道交通等资源,优化片区公共空间系统,明确重要视廊的管控要求,完善广场、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等重要开敞空间布局要求。(3)明确轨道沿线的交通接驳设施布局,重点组织慢行系统、游览线路等公共活动通道,打造开放舒适、生态宜人的步行空间。(4)合理确定地块建筑群落关系,对整体建筑高度、天际线、重要景观视廊、标志性节点、城市色彩、建筑体量提出管控要求。(5)确定轨道影响区和站点核心区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分区,建筑高度、密度和开发强度,形成高低有序,分区明确的开发强度控制分区。1.5.3站点层面城市设计场景营造--提升站点周边开发能级,围绕站点打造公共活动空间,加强站点周边配套服务、交通换乘等设施与用地的整合与设计,并植入新经济业态,打造新消费场景及活动场景。轨道站点核心区城市设计强化功能协调、空间形态、景观空间、交通衔接、地下空间、市政设施等“六位一体”的城市设计。(1)范围划定根据轨道站点特征及周边建设情况,划定轨道交通站点周边300-400米范围内的用地为轨道站点核心区,开展重要轨道站点核心区的规划设计。(2)功能协调明确站点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优化地块用地功能布局,形成站点周边地块灵活开发的空间结构以及用地布局方案。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提高轨道站点与公共设施的耦合度,确定站点周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设施配置的类型、规模和设置方式。鼓励轨道站点核心区合理的用地功能混合,对站点核心区内的用地提出优化建议。(3)空间一体化站点核心区空间组织以站点为核心,应作为空间一体化设计的重点,注重与地方文化及周边环境相协调,确定地块内主要建筑体量、高度、轮廓、色彩等。提出内部空间形态的要求,包括建筑后退、街墙界面以及广场等其他开敞空间的界面控制。(4)景观空间提出景观特色定位、景观系统、景观绿化、景观要素设计要求,结合街道、公园、绿地、广场、水体,组织公共空间系统。加强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环境整合设计,引导景观绿化与轨道车站出入口、地面建筑及周边环境的整体融合和协调统一。(5)交通衔接衔接周边城市交通,合理组织内部交通及地块出入口。合理安排轨道交通出入口与其它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模和布局,以减少换乘距离。塑造连续友好的步行环境,与公共空间结合,拓展轨道交通站点服务范围,保证步行空间的环境品质。(6)地下空间地上、地下有机衔接,将地下空间与地面交通、互联互通,形成以轨道站点为核心的立体空间网络体系。丰富地下空间业态,对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开发深度、开发层数等提出建设引导。地下空间设计应对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建筑的分层利用进行整体设计引导,注重车站与周边地区地下建筑空间的连通及竖向衔接。(7)市政设施提出市政设施布局优化建议,加强市政网络衔接。明确核心区内市政设施的位置、规模和布局,结合土地使用、空间布局,引导大型市政设施的建设选址。1.6规划成果1.6.1成果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包括区域发展情况分析、现状建设情况分析、地块综合分析(包括土地开发潜力等)、站点周边开发模式研究、功能业态分析、规划结构分析、建筑高度控制、开发强度控制、景观系统分析、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分析、地下空间系统分析等。1.6.2城市设计图纸主要包括(1)整体城市设计图纸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功能结构分析图。城市设计平面图。交通系统规划图。绿化景观系统规划图。公共空间系统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历史文化风貌控制图。鸟瞰图及主要节点的透视图。城市空间分析图(公共开放空间、城市特色风貌、城市天际线、城市重要节点、视廊与视域分析)。重要区域与节点平面设计与规划构想图。整体效果图。近远期实施规划图。其它说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分析图和示意图。(2)重点站片区城市设计图纸功能布局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整体城市形象图。景观设计规划图。交通组织规划图。慢行系统规划图。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市政设施规划图。鸟瞰图。节点控制图。效果图其它说明规划设计方案的分析图和示意图。1.6.3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内容城市设计导则应结合城市设计成果,以轨道站点核心区为单位,落实城市设计有关强制性控制要求,明确轨道站点核心区内建筑高度、高层建筑相对空间位置、开敞空间位置和尺度、出入口、交通组织等技术要求。结合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特性,从开发规模、开发深度、开发层数、地上地下一体化衔接要求等方面提出引导性建议。核心区域图则(落实具体的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1.7时间计划项目分为四个阶段,编制过程约180天。1.5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2个月形成向主要领导汇报的初步方案,2个月完成深化方案,完成编制成果。1个月内完成上报审批工作。具体如下:1.7.1第一阶段: 现状调研阶段(1.5个月)收集各类现状基础资料;开展现状初步调研,对规划范围内规划区现状用地性质、建设基本情况、地形地貌、空间形态、及景观风貌特征、墨水河两侧绿地、道路交通等进行详细分析,形成项目的规划编制技术思路。1.7.2第二阶段:初步方案阶段(2个月)对接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即墨区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上位规划;研究案例,借鉴其开发模式、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维护管控的成功经验,研究确定初步方案,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1.7.3第三阶段:深化方案阶段(2个月)根据修改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补充各专项系统内容,形成深化方案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1.7.4第四阶段:成果审查与上报阶段(1个月)在深化方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成果进行专家审查,并在广泛听取主要领导、专家顾问、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成果编制,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法定规划的编制,具体时间以上位法定规划批复时间为准)。与已编专项规划衔接落实相关专项规划主要内容。1.8规划编制工作要求1.8.1规划编制应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情况应书面说明。1.8.2编制单位应开展现状调查分析工作,充分了解规划范围内用地的现状情况,提高规划的科学可操作性。1.8.3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并及时与该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实时反馈调整。1.9其他要求1.9.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必须直接参与本项目全过程(原则上必须参加答疑会、中期沟通和成果汇报,确受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可视频参会或汇报)。1.9.2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合理。175天优秀*******.******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结果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过
2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过
4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46.5052.0049.5035.7385.23
2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9.5031.5037.0036.0019.7155.71
3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5033.5039.0038.0016.7354.73
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6.0034.5040.0040.1714.0054.17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其他情形
2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其他情形
3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情形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青岛城市空间微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22021年青岛城市空间微更新试点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3胶州湾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梳理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4龙泉仙草田园综合体详细规划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5泊里二路南、红石路东地块概念性策划规划及方案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6官鹅沟草药谷度假村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7金口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8上葛场、下葛场、慕武石社区村庄规划编制查看详细信息
9青岛北宅街道大崂、孙家、南北岭社区村庄规划编制查看详细信息
10青岛蓝谷问海路海岸带总体整治(景观设计及城市设计)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11青岛啤酒厂改造提升城市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12青岛蓝谷深海创新园城市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13青岛市董家口临港产业园区02地块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心商务区2-01-02,2-02地块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创智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2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度青岛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类)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3中德生态园被动房住宅推广示范小区项目-2016青岛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4藏马山居住区规划-2018年度青岛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类)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5中德(泰安)安全科技产业园一期整体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A-10地块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6藏马山智慧田园综合体-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7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类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8青岛蓝谷问海路海岸带总体整治设计(景观设计及城市设计)项目 -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类三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9中德生态园幸福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类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10青岛国际院士港二期项目-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类二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11青岛市董家口临港产业园区中心商务区 2-02-02,2-02 地块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2018年度青岛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类三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12青岛蓝谷深海科技园概念规划设计-2019年度山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类三等奖查看详细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即墨区长广路493号L楼
联系人: 李娟联系方式:0532-********
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即墨区淮涉路118号
联系人: 蓝伟功联系方式:0532-********
公告期限2022-5-9 - 2022-5-9
十、代理费
标准: 执行采购文件
金额(万元):3.3318
2022-05-09 00:00
投标人质疑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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