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中标公告
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中标公告
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
合同编号:AGJGC2022GF01
合 同
合同需方: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
合同供方: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AGJGC2022GF01
签订地点:鞍山
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需方)和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JH22-******-*****);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
开标一览表
包号:001包 报价单位:元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及食堂服务 | 小写:¥******.00 大写:伍拾叁万肆仟零玖拾陆元整 | 合同签订后一年。 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 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4月8日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001包 报价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 | 总价(元/年) | 备注 |
1 | 人员费用 | *****.00 | ******.00 | |
2 | 服装费 | |||
3 | 保洁耗材费 | |||
4 | 管理费 | *****.00 | ||
5 | 税费 | *****.00 | ||
总价 | ******.00 |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3.此表中,人员费用总价应和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合计费用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4月8日
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
包号:001包 报价单位:元
序号 | 设定岗位 | 每人每月应发工资 (含个人缴纳的保险) | 每人每月单位统筹缴纳的保险及其他 | 人数 | 月数 | 小计 |
1 | 保安(包含保安队长) | 1800.00 | 236.00 | 6 | 12 | ******.00 |
2 | 厨师 | 2500.00 | 236.00 | 1 | 12 | *****.00 |
3 | 面点工 | 1800.00 | 236.00 | 1 | 12 | *****.00 |
4 | 勤杂 | 1800.00 | 236.00 | 2 | 12 | *****.00 |
5 | 保洁 | 1800.00 | 236.00 | 10 | 12 | *****0.00 |
合计 | ******.00 |
填表说明:《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中:月应发工资(含个人保险)不能低于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执行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单位统筹缴纳的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为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须符合现行国家政策规定,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可自行起草加盖公章并附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4月8日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品目号:001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 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一、项目概况: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保安、保洁、积雪清除、食堂餐饮服务,为100余名来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的老干部及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50人左右工作人员,提供食堂就餐和管理服务。本项目此次采购共需人员20人。其中保安人员6名(含队长1人),6名保安人员均须具备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保洁人员10名;食堂工作人员4 名(其中厨师1名、面点工1名、勤杂2名); 1、鞍山市内服务地点共2处,共计约8500㎡。 ①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铁东区槐香路16号,建筑面积约5500㎡,需配备保安4名、保洁5名、厨师1名、面点工1名,勤杂2名;小计13人。 ②鞍山市老干部大学:铁东区槐香路10号,建筑面积约3000㎡,保安2名、保洁5名;小计7人。 2、食堂服务为每日2餐,本项目不包含食材费用,每日大约100人就餐。 3、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保安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保洁早8:00至下午5:0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食堂服务早7:00至下午14:0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4、本项目包含保洁耗材费。 5、本项目乙方服务人员服装由乙方负责。 6、采购人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二、服务内容: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包含市内2处办公楼、1处食堂)共需人员20人。负责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及老年人大学两栋大楼(楼内、院内)提供全天候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积雪清除和就餐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1、保安队长: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从事保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保安队长负责安保、防火全面工作;保安:年龄20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从事保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门卫、办公大楼安全检查、巡逻等安保工作。 2、保洁人员:女性,年龄30周岁(含本数)-57周岁(含本数),该岗位主要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卫生清理。 3、厨师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具有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厨师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灶厨师,需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 4、面点工:年龄25 (含本数)-57周岁(含本数),男女不限,具有食堂面点工作经验,会制作中餐与西点结合。 5、勤杂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女不限。具有相应工作经验,需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负责食堂食材分类、清洗、保管及食堂保洁工作。 ★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 1.中标人应提供服务全过程质量保障,采购人按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认,发现不足之处,中标人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服务款。 2.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负责员工的调配、培训、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工作,如发生劳动纠纷一律与采购人无关。 3.投标人不得虚假投标。 4.中标人所派员工需经过相关业务培训,明显未经培训人员以及工作中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5.中标人尽可能保证工作人员稳定,若有人员变动,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适当调整。 6.中标人所派人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有权对人员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合理调配。 ★五、服务企业及服务岗位要求: (一)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4、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6、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 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市内1个食堂,日常100多人的午餐供应,(可视情况调整)正常工作日实行2餐制。 2、食堂餐饮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提供本季节一个月(4周)菜谱,要求做到营养搭配、菜品丰富,荤素搭配合理,每周菜品不重样,按采购单位规定的餐费标准,实行早餐保证4菜2粥(菜品现场制作),鸡蛋每人一个,牛奶或豆浆间隔每早保证一样,2种以上主食;午餐副食标准保证4热4凉,热菜需保证有鱼、肉、蛋等,主食不得少于4样,(必有一样主食带馅儿)一汤一粥,不得少于一种水果。副食菜肴体现出色、香、味、形的同时,要融入几大菜系口味的变化、主副食花样要丰富体现出煮、蒸、烤、烙、炸、烘等中、西特色食品。 3、制作的菜肴要保证质量统一、口味统一,定期让就餐者品尝到特色菜肴。 4、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要有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执行,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1)制定合理的食品和原料采购计划,杜绝浪费。严把原材料进货的质量关,对购入的食品和原料应逐项检查,核对品种、数量无误方可入库。不足量、不合格、发霉、变质、腐烂的食品和原料,一律不准入库。 2)食品和原料入库后应分类存放,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食品和原料在仓库存放期问,要经常倒仓检查,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和原料腐烂变质应及时处理。 3)存放食品和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4)食品和原料坚持检查出库,出库及时准确,保证物品供应厨房使用。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加工器具应做到生、熟、冷、热分开,不得混用并分别保管;食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成品分开摆放。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做好灭蚊蝇、灭蟑螂、灭鼠消杀工作。 6)副食应当日采购、米面油必须采购保质期内的国家品牌产品,不得采购地沟油,陈化粮及过保质期食品。 6、食堂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7、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疾病史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8、食堂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工作时间严禁吸烟、饮酒。 9、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定期消毒;餐具每餐使用完毕应清洁消毒。 10、不得食用剩饭剩菜,食堂垃圾应分类收集,环保处理,日产日清。 11、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注意防火、防盗,时刻警惕和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2、做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1)突发停水、停电现象期间要保证老干部、职工就餐正常进行。 2)雨、雪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食堂需要提供正常的配餐工作,同时要做好食材储存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 13、承担采购单位临时安排的食堂餐饮接待任务。 14、要严格执行食堂48小时冰箱留样制度,做好每餐食品的留样工作。 15、要保证食堂监控正常工作,配合监督人员调取。 16、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非固定资产类设施设备用具均由企业维修、补充或更换。 17、做好食堂水、电、煤气的节约工作。水、电、燃气使用由采购人自行缴费,投标人定期对煤气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煤气设施完好,报警器设备正常工作。 18、物业企业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案,定期对用电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管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自觉遵守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体保洁人员在工作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3、保洁员要根据人员流量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确保办公楼内各项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4、保洁员每天要按时对各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工作,每天保证两次大清扫,随时做好各区域清扫楼面(走廊、扶梯、电梯、楼梯、外窗玻璃、窗槽等)的公共卫生,保持楼层整洁,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5、熟悉办公楼内各个位置,楼内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牢记服务项目,牢记区域内的通道,消防设施的布置,有正确使用的知识和能力,加强防火的意识,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6、各楼层洗手间:定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每天对各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定时打扫,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清倒、更换。 7、要爱护保洁设备和公共设施,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办公楼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无虫尸、灰掉、蛛网、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保洁一次、无灰渍。 8、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走廊照明灯。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9、每天定时收集垃圾一次,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每月对垃圾房消毒二次。 10、保洁人员对楼内公共部位进行随时打扫,楼层公共区域,巡回清理,无污物堆积,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11、各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公共场所现象,随时清除各类污渍、积水。 12、各楼层公共卫生间设专人巡回清洁,无异味、无积水,便池无便迹。 13、保洁用品全部由中标物业公司提供。 (五)安全保卫服务内容及标准: 1、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白天不间断对大楼内外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待老师、学员、工作人员及活动的老同志,全部离开后将大门进行封锁,每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服务保障部,每日3:00—4:00、22:00—23:00各巡查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排除不安全因素,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2、门前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车辆按位停放整齐;停车场管理严格,外来车辆出入有登记。 3、夜间值守需对楼内各楼层的教室进行巡逻,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火防盗工作负责,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4、对办公区各出入口进行执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5、保安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招标人确认不称职或工作中不负责的保安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对于更换保安队长中标人应于1周内正式到职,其它岗位应于 24 小时内更换到位。如保安服务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中标人应负责及时安排其他同等条件保安服务人员代替。 6、保安人员分拣当日报刊、杂志,由保洁人员分发到各科室。 7、服从机关办公室的领导,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并协助解决。 8、执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9、保安用具由中标物业公司提供。 各项规章制度。 2、办公楼内各项物品卫生整洁、摆放整齐,保证物品清洁,摆放整洁。 3、随时做好楼面(走廊、扶梯、外窗玻璃、窗槽等)的公共卫生,保持楼层整洁。 4、做好设施的使用和日常保养。正确掌握各类电器的使用方法,负责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空调排风和各类电器设备等保证24小时运行无事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项目,发现异常时,上报处理。 5、熟悉办公楼内各个位置,楼内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牢记服务项目,牢记区域内的通道,消防设施的布置,有正确使用的知识和能力,加强防火防盗的意识,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其他要求: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操作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范。 | ★一、项目概况: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保安、保洁、积雪清除、食堂餐饮服务,为100余名来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的老干部及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50人左右工作人员,提供食堂就餐和管理服务。本项目此次采购共需人员20人。其中保安人员6名(含队长1人),6名保安人员均须具备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保洁人员10名;食堂工作人员4 名(其中厨师1名、面点工1名、勤杂2名); 1、鞍山市内服务地点共2处,共计约8500㎡。 ①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铁东区槐香路16号,建筑面积约5500㎡,需配备保安4名、保洁5名、厨师1名、面点工1名,勤杂2名;小计13人。 ②鞍山市老干部大学:铁东区槐香路10号,建筑面积约3000㎡,保安2名、保洁5名;小计7人。 2、食堂服务为每日2餐,本项目不包含食材费用,每日大约100人就餐。 3、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为保安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保洁早8:00至下午5:0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食堂服务早7:00至下午14:0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4、本项目包含保洁耗材费。 5、本项目乙方服务人员服装由乙方负责。 6、采购人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二、服务内容: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包含市内2处办公楼、1处食堂)共需人员20人。负责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及老年人大学两栋大楼(楼内、院内)提供全天候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积雪清除和就餐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1、保安队长: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从事保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保安队长负责安保、防火全面工作;保安:年龄20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必须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从事保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门卫、办公大楼安全检查、巡逻等安保工作。 2、保洁人员:女性,年龄30周岁(含本数)-57周岁(含本数),该岗位主要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卫生清理。 3、厨师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性,具有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厨师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灶厨师,需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 4、面点工:年龄25 (含本数)-57周岁(含本数),男女不限,具有食堂面点工作经验,会制作中餐与西点结合。 5、勤杂人员:年龄25周岁(含本数)-60周岁(含本数),男女不限。具有相应工作经验,需提供健康证(上岗前提供),负责食堂食材分类、清洗、保管及食堂保洁工作。 ★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 1.中标人应提供服务全过程质量保障,采购人按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认,发现不足之处,中标人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服务款。 2.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负责员工的调配、培训、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工作,如发生劳动纠纷一律与采购人无关。 3.投标人不得虚假投标。 4.中标人所派员工需经过相关业务培训,明显未经培训人员以及工作中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5.中标人尽可能保证工作人员稳定,若有人员变动,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适当调整。 6.中标人所派人员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有权对人员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合理调配。 ★五、服务企业及服务岗位要求: (一)对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 1、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 2、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3、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 4、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6、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指挥,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 2、具备完成服务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3、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快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4、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及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标准: 1、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市内1个食堂,日常100多人的午餐供应,(可视情况调整)正常工作日实行2餐制。 2、食堂餐饮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提供本季节一个月(4周)菜谱,要求做到营养搭配、菜品丰富,荤素搭配合理,每周菜品不重样,按采购单位规定的餐费标准,实行早餐保证4菜2粥(菜品现场制作),鸡蛋每人一个,牛奶或豆浆间隔每早保证一样,2种以上主食;午餐副食标准保证4热4凉,热菜需保证有鱼、肉、蛋等,主食不得少于4样,(必有一样主食带馅儿)一汤一粥,不得少于一种水果。副食菜肴体现出色、香、味、形的同时,要融入几大菜系口味的变化、主副食花样要丰富体现出煮、蒸、烤、烙、炸、烘等中、西特色食品。 3、制作的菜肴要保证质量统一、口味统一,定期让就餐者品尝到特色菜肴。 4、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要有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执行,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1)制定合理的食品和原料采购计划,杜绝浪费。严把原材料进货的质量关,对购入的食品和原料应逐项检查,核对品种、数量无误方可入库。不足量、不合格、发霉、变质、腐烂的食品和原料,一律不准入库。 2)食品和原料入库后应分类存放,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食品和原料在仓库存放期问,要经常倒仓检查,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和原料腐烂变质应及时处理。 3)存放食品和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4)食品和原料坚持检查出库,出库及时准确,保证物品供应厨房使用。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加工器具应做到生、熟、冷、热分开,不得混用并分别保管;食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成品分开摆放。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做好灭蚊蝇、灭蟑螂、灭鼠消杀工作。 6)副食应当日采购、米面油必须采购保质期内的国家品牌产品,不得采购地沟油,陈化粮及过保质期食品。 6、食堂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7、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疾病史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8、食堂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工作时间严禁吸烟、饮酒。 9、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定期消毒;餐具每餐使用完毕应清洁消毒。 10、不得食用剩饭剩菜,食堂垃圾应分类收集,环保处理,日产日清。 11、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注意防火、防盗,时刻警惕和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2、做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1)突发停水、停电现象期间要保证老干部、职工就餐正常进行。 2)雨、雪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食堂需要提供正常的配餐工作,同时要做好食材储存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 13、承担采购单位临时安排的食堂餐饮接待任务。 14、要严格执行食堂48小时冰箱留样制度,做好每餐食品的留样工作。 15、要保证食堂监控正常工作,配合监督人员调取。 16、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非固定资产类设施设备用具均由企业维修、补充或更换。 17、做好食堂水、电、煤气的节约工作。水、电、燃气使用由采购人自行缴费,投标人定期对煤气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煤气设施完好,报警器设备正常工作。 18、物业企业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案,定期对用电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管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自觉遵守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体保洁人员在工作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3、保洁员要根据人员流量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确保办公楼内各项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4、保洁员每天要按时对各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工作,每天保证两次大清扫,随时做好各区域清扫楼面(走廊、扶梯、电梯、楼梯、外窗玻璃、窗槽等)的公共卫生,保持楼层整洁,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5、熟悉办公楼内各个位置,楼内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牢记服务项目,牢记区域内的通道,消防设施的布置,有正确使用的知识和能力,加强防火的意识,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6、各楼层洗手间:定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每天对各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定时打扫,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清倒、更换。 7、要爱护保洁设备和公共设施,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办公楼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无虫尸、灰掉、蛛网、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保洁一次、无灰渍。 8、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走廊照明灯。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9、每天定时收集垃圾一次,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每月对垃圾房消毒二次。 10、保洁人员对楼内公共部位进行随时打扫,楼层公共区域,巡回清理,无污物堆积,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11、各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公共场所现象,随时清除各类污渍、积水。 12、各楼层公共卫生间设专人巡回清洁,无异味、无积水,便池无便迹。 13、保洁用品全部由中标物业公司提供。 (五)安全保卫服务内容及标准: 1、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白天不间断对大楼内外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待老师、学员、工作人员及活动的老同志,全部离开后将大门进行封锁,每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服务保障部,每日3:00—4:00、22:00—23:00各巡查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排除不安全因素,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2、门前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车辆按位停放整齐;停车场管理严格,外来车辆出入有登记。 3、夜间值守需对楼内各楼层的教室进行巡逻,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火防盗工作负责,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4、对办公区各出入口进行执勤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5、保安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招标人确认不称职或工作中不负责的保安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对于更换保安队长中标人应于1周内正式到职,其它岗位应于 24 小时内更换到位。如保安服务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中标人应负责及时安排其他同等条件保安服务人员代替。 6、保安人员分拣当日报刊、杂志,由保洁人员分发到各科室。 7、服从机关办公室的领导,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并协助解决。 8、执行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9、保安用具由中标物业公司提供。 各项规章制度。 2、办公楼内各项物品卫生整洁、摆放整齐,保证物品清洁,摆放整洁。 3、随时做好楼面(走廊、扶梯、外窗玻璃、窗槽等)的公共卫生,保持楼层整洁。 4、做好设施的使用和日常保养。正确掌握各类电器的使用方法,负责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空调排风和各类电器设备等保证24小时运行无事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项目,发现异常时,上报处理。 5、熟悉办公楼内各个位置,楼内的分布及使用情况,牢记服务项目,牢记区域内的通道,消防设施的布置,有正确使用的知识和能力,加强防火防盗的意识,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其他要求: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操作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范。 |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 见服务需求响应 见服务需求响应 见服务需求响应 见服务需求响应 见服务需求响应 见服务需求响应 | |
其它 | 无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4月8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包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投标人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中标投标人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投标人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中标投标人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 无偏离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 无偏离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合同金额十二分之一。 | 付款方式及条件: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合同金额十二分之一。 | 无偏离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无偏离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 | 质量保证期:(1)年 | 无偏离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年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年 | 无偏离 | |
★7 | 热线支持:(此处应填写电话号码)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 无偏离 | |
8 | 售后服务网络:无 | 售后服务网络:无 | 无偏离 | |
9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无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无 | 无偏离 | |
10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无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无 | 无偏离 | |
11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无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无 | 无偏离 | |
12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无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无 | 无偏离 | |
13 | 其它 | 无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4月8日
服务承诺
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次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政府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将以“高标准、严要求、保安全、提效率、守诚信”的工作方针,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服务承诺书具体、全面,有明确的服务标准与目标。
一、服务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内的要求内容,并按本项目的要求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具体如下:
1、我公司在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文件、公司业绩、人员信息等内容属实,真实有效。
2、我公司保证在物业管理服务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人员要求、岗位设置、工作区域及职责要求,加强服务管理,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按照采购方的工作部署,及时完成物业管理服务,并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完成采购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通过我们专业、科学的物业管理服务为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提供一个整洁卫生、井然有序、后勤保障有力的优质办公环境。
3、我公司委派有经验的管理和熟练的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纪律严格、作风过硬、政治可靠、服从领导、认真工作的团队为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做好服务。
二、工作程序
1、严格按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政府招标采购内容执行。
2、指派专项管理人员负责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的事务,并由此专项管理人员严格按采购项目拟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人员名单、具体操作方案、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细化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及责任等,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3、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涉及到相关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利随时要求我公司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三、服务标准
(一)配备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动用品、用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操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等,使各岗服务人员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并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2、保证按服务要求规范化作业,不损伤各种设备及设施,如果因操作不当造成贵单位损失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3、保证在日常服务过程中,所有上岗服务人员都是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正常,身体健康,很好的完成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定期与采购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适时恰当提出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1、每月向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征求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及时改正不足,提供保洁服务水平,服务满意率到达98%以上。
2、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卫生不达标或与发生与工作无关、迟到、早退、空岗等现象,公司加强教育和考核,对累计2次出现问题的人员我方及时进行相关人员的调换。
3、在服务项目每天进行自检的基础上,物业公司品质部门每月对鞍山市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各项工作检查,检查包括服务人员工作状态、着装仪表、个人卫生、工作管理、服务品质和人员考勤、服务管理、员工考核、奖惩评价等方面。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履行服务工作的能力及水平。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复检确保服务质量达标。
4、为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我公司投入售后服务车辆做为后续服务的保障,做到及时响应。
(三)、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有效反映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建立独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及时记录工作内容。便于自查中及时发现的问题并改正。也利于今后日常工作的经验积累,以确保更好的完成服务工作。
四、服务目标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1、我公司保证在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安全第一,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目标落到实处。
2、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合同中所制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程序作业,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领导。
3、对各岗相关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强岗位培训。使其做到明确自身服务内容,明确岗位责任制。
4、加强对各岗相关服务人员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各岗相关服务人员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五、其它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物业公司24小时热线支持,保证物业服务及时高效。
物业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0412-*******
客服电话:0412-*******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
投标人名称: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4月8日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叁万肆仟零玖拾陆 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合同金额十二分之一。
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 “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
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7 “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
1.8 “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
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
3.知识产权
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完成方式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5.付款
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服务质量
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
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8.检验和验收
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9.违约责任
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争端的解决
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2.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7.5中标通知书;
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标签: 物业及食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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