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采购计划编号:***************A13591 采购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受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4-A-1168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内容:见附件
2.合同履行日期:
3.服务要求:第一包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交货时须提供电脑查片仪的计量检测报告。第二包提供所投产品4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天×24小时技术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时提供厂家产品性能介绍彩页,如装机调试、验收其技术性能、参数不符,上报有关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由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签订合同时提供由投标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并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签订产品质保协议。 第三至六包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每半年应由供应商派工程师到我院进行一次维保检修,维保记录交设备科并存档。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时提供厂家产品性能介绍彩页,如装机调试、验收其技术性能、参数不符,上报有关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由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相应损失。签订合同时提供由投标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并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签订产品质保协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9月5日
四、转变采购方式情况:由于第1、2、3、4、5、6包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采购人申请,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批准,转为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F-0744)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实施政府采购。
五、成交信息
第一包: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眼科超声测量仪1台;电脑查片仪1台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拓普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8号1幢A座A206
3.成交金额:80,000元
第二包: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实时动态血糖监测胰岛素泵7台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开发区宝申经贸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8号豪威大厦1门1201-3室
3.成交金额:833,000元
第三包: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动态血压监测仪(1套系统+4个记录盒)1套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千微俊龙商贸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政府路东侧18号
3.成交金额:149,800元
第四包: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一台主机带8个单心电发射盒)1台
1.成交供应商名称: 天津挚真惠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福山路28号234、235、136
3.成交金额:197,000元
第五包: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一台主机带4个单心电发射盒)1台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挚真惠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福山路28号234、235、136
3.成交金额:148,000元
第六包: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呼吸机1台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康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宜兴埠
3.成交金额:45,000元
六、谈判小组和监督员名单
1.谈判小组名单:杨佩钢、付京茂、常成林、韩海生、张钰(采购人代表)、王宝利(采购人代表)
2.监督员名单:赵世勇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杨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1包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和平区贵州路9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钰,***-********
第2至6包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同安道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魏晓楠,***-********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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