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暨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暨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暨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打造我市企业信用品牌,稳步提升企业知名度,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暨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原则

本次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期为两年。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并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公布程序,择优逐级推荐参加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

二、公布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本次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中央、外省、境外或国外在本市企业及其法人分支机构也可自愿申报,并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逐级推荐。

三、公布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生产经营满2个会计年度(申报省级满3个会计年度);

(二)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四、公布标准

(一)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品牌商誉度高;企业采用较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订立的合同合法、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登记、备案的格式合同,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有签约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件承担违约责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及时、妥善、主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整体信誉较好。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列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申报阶段(5月30日前)。申报企业对照公布条件,填写《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纸质件和其他材料需一并交(寄)企业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将同步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申报企业可通过黄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huangshi.gov.cn/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有意向参加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在《申报表》中备注。

(二)受理和初审阶段(6月15日前)。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初审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等平台进行查询;逐一对照公示条件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以局文件形式向市局报送推荐拟公布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及工作小结。

(三)征信阶段(7月1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将统一向市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税务、应急、人民银行等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致函征求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官方媒体公告企业名单,征集社会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并核实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并组织抽查。

(四)公布阶段(7月25日前)。对征信无异议企业进行公布。

(五)推荐阶段(7月3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向省局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拟公布名单和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六)制发文件(8月1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公布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发文件并颁发公布证明。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是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质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宣传力度,强化服务发展意识,引导我市符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参考数详见附件2),有效提升我市企业诚信经营的整体水平。

(三)严格审核把关。对2020-2021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以及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不得推荐申报。

(四)注重业务融合。指导申报企业填写《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把申报工作与信用监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效能。

(五)严格工作纪律。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吃请及礼品礼金等,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

(六)注意资料保存。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提交的相关资料由受理单位存档,注意资料保存的完整性,以备日后查阅。由于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暨相关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报送材料时间点,务必于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推荐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布活动的企业名单(另报1份电子文本)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市场(合同)网监科。

咨询电话: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西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4-*******

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14-*******


附件:黄石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