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明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明水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关于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威、徐珊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徐威与徐珊珊均放弃对徐艳华遗产的继承,且经明水农商银行同意,均同意推举徐威作为徐艳华在本案中的遗产管理人。经明水农商银行与遗产管理人徐威协商一致,双方以******元的价格议价拍卖徐艳华在明水农商银行贷款时所提供的抵押物。经明水农商银行与遗产管理人徐威协商一致在淘宝网拍卖涉案财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明水镇工农街交警队住宅楼二栋四单元601室。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刘艳华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186*****658

二O二二年五月九日



标签: 与徐威金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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