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批企业申报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批企业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和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价格调整和申报挂网等相关规定,现对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批企业申报(申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示和申诉质疑处理,国家和联盟集采相关药品第十批申报(申诉质疑)药品共39个,纳入监测结算系统交易的6个,恢复原平台交易的1个,新增阳光挂网8个,不予挂网的17个,不予恢复交易2个,暂停交易4个,待定1个。国家和联盟集采未中选药品接受常态化申报,定期进行公示。
二、执行时间
公布结果自2022年5月12日起执行,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按照申报挂网结果对相关药品进行价格和平台调整,各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平台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医疗机构按照原价格采购的药品库存自行消化。
三、配送关系维护
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及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甘肃省“两票制”规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各配送区域至少有一家配送企业承担其药品配送任务,确保药品及时足量供应保障。逾期未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093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
电子邮箱:gansuypzb@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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