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生态场景景观箱及配套生物标本货物类中标结果

生物生态场景景观箱及配套生物标本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

乙方:福州超隆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XR[GK]*******的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生物生态场景景观箱及配套生物标本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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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 动物标本动物标本中国福建福州1(套)******.0000******国内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园路100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必须保证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要求所供货物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等特点。 5.2乙方所提供和使用的标本需具有合法来源证明。 5.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对有关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5.4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5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提供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 5.6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5.71乙方所提供的生物生态场景景观箱及配套生物标本货物含:森林场景景观箱1套、山地场景景观箱1套、湿地场景景观箱1套、城市生境景观箱1套、家居生活景观箱1套、水产养殖景观箱1套;剥制标本57种64件、干制标本8种38件。 5.72根据甲方要求各物种的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 5.73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材料选用方面的基本要求: (1)皮张鞣制材料:需采用皮革专业鞣制剂。 (2)制作假体材料:需采用B2级防火标准或以上的材料,具备高抗压,轻质,不吸水,抗水汽渗透,不透气耐磨,质量稳定、可塑性强等优点。 (3)粘合材料:需采用胶水调和剂、家畜毛发、医用缝合针、不锈钢手术镊、缝合线选材(需采用PE纤维为原料制作的)、不锈钢定型针。 (4)安装义眼材料:需选用以六氟铝酸钠(Na3AlF6)为主要材料制作的人造冰晶石。 (5)安装口鼻爪模型材料:需选用具有高强度、抗撕裂、耐磨、可塑性强等特性的高分子材料。 (6)修饰定型材料:修饰着色材料需使用速干性、防水性、不吸灰、不变色、保存久等特性; 5.74 乙方所提供的标本货品必须符合甲方规定制作工艺要求: (1)皮张鞣制技术要求:需高度还原动物真实的皮毛结构、保证毛发色彩与光泽,持久耐用、不变形、不开裂、无虫蛀,具备一定防腐效果,减少环境的污染。 (2)制作假体技术要求:还原比例要求1:1,需根据物种生前在大自然环境中的姿态的,测量准确数据,进行塑形,雕刻肌肉纹理、关节等细节。 (3)粘合技术要求:传统缝合技术上创新粘合技术,需通过假体与皮张的紧密粘合,营造出皮肤与肌肉、血管、骨骼自然贴合的真实感,呈现饱满、逼真的效果。 (4)安装义眼技术要求:能够观察到的结构有角膜、虹膜和瞳孔;虹膜具有一定的色彩,更具灵动性、观赏性。 (5)口鼻爪模型技术要求:安装高仿口鼻爪模型,做到无痕修饰处理,以求生物标本更具灵动性、观赏性。 (6)修饰定型技术要求:具备呈现生物肌理,不脆化、不变黄、持久性。 5.75 乙方所提供的标本货品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标本整体要求: (1)剥制标本要求 物种皮张要光滑、柔顺、品相完整;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制作假体;缝合处要严密,两个缝孔之间不得超过5mm;义眼要采用进口的;采用温莎牛顿丙烯颜料进行着色修饰;动物的姿态要生动,符合生境状态。 (2)干制标本要求 ①昆虫类生物标本:成体规格;品相完整,无缺失;加防腐材料;采用标准无污染制作。 ②节肢类生物标本:成体规格;各节部的软组织应剔除、剔净;经过标准防腐处理;采用乳胶,拼接完整;自然晾干;干燥后上色制作完成。 5.8乙方制作景观箱前需先向甲方提交对应景观箱的效果图,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实际制作; 5.9乙方所制作的景观箱要求使用透明亚克力面板密封(需为可拆卸式、可进入箱内进行维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6.12出厂检验: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6.13乙方出厂自检:产品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乙方需对所有产品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①验收与最终验收: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一同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乙方需派有产品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 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品质必须符合甲方使用的相同标准或优于标准的产品。 ③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1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甲方技术性能要求。 6.15乙方需提供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包含技术参数及产品维保等操作的说明),结果必须符合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 6.16乙方所提供产品若为进口,应保证这些产品进口的合法性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相应的商检、海关等文件,还需承担法律上的一切责任。 6.17本合同所述的产品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产品使用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签订将认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6.18除甲方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甲方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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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约定的质量保质期满,在产品无质量问题或已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且无违约的前提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付款完成结束。 (注: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如上述(10.1)规定外,乙方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3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超10天,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甲方如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0.4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12个月的质量保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7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供索赔。 10.8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或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0.9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1.2.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1.2.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12.2.1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2.2.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败诉方赔偿胜诉方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12.2.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应本合同条款第7条规定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补充,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4.2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标本货品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产品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标本的清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3标本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14.4提供标本货品安装和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14.5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标本货品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14.6在乙方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标本货品的安装、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技术需向使用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 14.7 售后维保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质期结束后,乙方应在标本货品使用地区指定有满足同类标本货品进行更换库存,及有修复能力的代理机构对标本货品在必要时进行定期修复、清洁或整体更换服务。 14.8项目整体质量保质期1年,质量保质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 14.9质量维保期为6年,在质量维保期内免费进行生物标本货品的安装布展及调试工作,免费上门对标本货品进行修复及保养工作;在质量维保期内标本货品陈列展示期发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虫害及皮毛脱落破损等情况),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的标本技术师到现场免费提供解决方案、并及时处理有问题的标本货品或同类产品进行整体更换等服务,需及时呈递书面报告(包括问题发生的原因、供货方的处理方式以及采购方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解决标本货品质量问题,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的标本货品供采购人展陈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质量维保期内供货方有责任对标本货品进行不定期的上访、修护及清洁工作。如逾期提供同类物种的备用标本货品,每逾期24小时,赔偿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提供同类物种的备用标本货品达到120小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4.10维保期外:所提供的标本货品维保期过后,收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修复服务。修复过程只收取材料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14.11 供货方选定提供的标本货品在技术性能方面必须符合或优于采购人招标文件所示的产品技术性能基本要求。 14.12供货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标本货品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 14.13按招标文件所述技术要求部分,应视为保证涉及标本货品在展示过程中所需的最低的制作工艺要求,如有遗漏,供货方应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4.14供货方所提供的标本货品应保证是先进的、可靠的,报价合理、需按投标文件要求的提供完善的标本货品质量说明及售后服务。 14.15供货方所提供的标本货品或为进口的,应保证这些标本货品进口的合法性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相应的商检、海关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准予许可书等文件,并承担相关内容产品的一切法律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乙方:福州超隆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园路100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前锦村方歧29号
单位负责人:李宏单位负责人:郑鸿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9*****346
联系方法:136*****08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仓山 支行三角埕分理处
账号:账号:131*****040******/103*****3060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物标本 景观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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