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智能考勤设备供应商入围选择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智能考勤设备供应商入围选择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
智能考勤设备供应商入围选择公开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智能考勤设备供应商入围选择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I53A002*****015)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通过招标人审议,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驰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能考勤设备投标单6000.00元/台(含税);安装调试测试费投标报价(含税):安装地为昆明市区范围内(含50公里内):280.00元,50公里<安装地≤150公里:800.00元,200公里<安装地≤500公里:1300.00元,安装地>500公里:1800.00元;增值税税率:13%;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汉玛智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考勤设备投标单价:6500.00元/台(含税);安装调试测试费投标报价(含税):安装地为昆明市区范围内(含50公里内):0.00 元,50公里<安装地≤150公里:800.00元, 200公里<安装地≤500公里:1200.00 元,安装地>500公里:1600.00 元;增值税税率13%;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博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智能考勤设备投标单价:5999.00元/台(含税);安装调试测试费投标报价(含税):安装地为昆明市区范围内(含50公里内):900.00元,50公里<安装地≤150公里:1200.00元,200公里<安装地≤500公里:1500.00元,安装地>500公里:1800.00元;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标准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服务期限、质保期、质量承诺等内容: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保期 | 质量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驰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年 | 三年 | 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州汉玛智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三年 | 三年 | 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博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三年,入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由招标人根据上年度合作情况进行考核结果评定,如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合作 | 质保3年,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配件免费更换 |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 人 名称 | 响应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驰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为货物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效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制造商(原厂商)质保承诺书原件。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包含类似设备的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供货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3.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承诺函)。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进行查询,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非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州汉玛智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为货物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效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制造商(原厂商)质保承诺书原件。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包含类似设备的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供货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3.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承诺函)。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进行查询,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非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博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为货物制造商(原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效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制造商(原厂商)质保承诺书原件。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包含类似设备的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供货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3.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承诺函)。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进行查询,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非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实名书面提出。
(五)评标时被否决情况:
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对通过形式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在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下问题:
云南丰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市赢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及(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符合本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包含类似设备的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供货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和“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规定。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协议书或供货证明复印件)”和“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所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讨论后一致认为,云南丰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市赢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结论为“不通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阶段。
其余云南博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汉玛智慧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驰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论均为“通过”,可以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详见:“资格评审表”)。
(六)其他:
1、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排名第一、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请中标人于公示期满后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2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事宜。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为*****元,原计划入围5家投标单位(每家投标单位代理服务费为2500元,均摊支付),由于现场评标时投标被否决了两家单位,故代理服务费*****元变为向入围的三家单位收取,三家单位各需均摊支付4167元(四舍五入)。
4、公证费:各入围的中标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需向公证机构支付公证费,公证费总共1200元,(3家入围单位各需支付400元的公证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联系人:丁浩真
招标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刘洋、彭清华
电 话:187*****706传 真:0871-********
电子邮箱:**********@qq.com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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