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成交公示】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
【金安区】【成交公示】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
一、项目编号:JA2022-ZB008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 服务范围: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数据整理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工作。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继兰、杜世新、胡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按实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六安市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68号
联系方式:15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品牌、型号、数量、单价);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招标文件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一、项目编号:JA2022-ZB008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 服务范围: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供等数据收集整理,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数据整理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工作。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继兰、杜世新、胡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按实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六安市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68号
联系方式:15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品牌、型号、数量、单价);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招标文件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标签: 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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