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存储设备配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艺术研究院存储设备配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太极开放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10-08 14:39:46 | ||||
项目名称: | 中国艺术研究院存储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太极开放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 | ||
联系人: | 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 | 联系人: | 于淑萍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zhangnaifeng@ihchina.cn | 电子邮件: | ysp@tjopen.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9-26 08:24:26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 ||
截止日期: | 2014-10-08 08:24:2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资质要求: | 1.所供设备为原厂正品,限北京本地或在北京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供货商。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其他型号设备,在采购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3、供应商在竞价时将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扫描件上传,不传将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应提供原件。4、投标人总报价需包括项目所需的硬件、软件、送货、安装、耗材、调试、现场技术培训等相关一切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我公司所供设备为原厂正品。2、我公司承诺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3、我公司上传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扫描件,中标后应提供原件。4、我公司总报价包括项目所需的硬件、软件、送货、安装、耗材、调试、现场技术培训等相关一切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
报价总金额: | 51,4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太极开放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51,4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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