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莲洲通用机场二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珠海莲洲通用机场二期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珠海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航路1号邮编:******
联系人: 王贵军 联系电话: 139*****807 联系传真: 139*****807
公示日期: 2022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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