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锯机-中标公告
带锯机-中标公告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5-15 13:25:16
包件名称:带锯机
包件编号:0736-XB********/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吉林盈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长春天众机械有限公司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沈阳东雄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供应商或者其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不合格 |
2 | 其他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标书中还需附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制造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不合格 |
被否决供应商二:奥歌新材料(大连)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在本表中列明的“★”项的条款) | ★8.1设备最大切削范围: 宽X高:≥500X500mm; 坯料直径:≥Φ500mm;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龙、王函
电话:043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4日
标签: 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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