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由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组织的2022年COP15大会(第二阶段)盘龙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白云路(盘龙江至万华路段)暨北京路道路交叉口工程勘察及设计,竞争性磋商会议于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进行公开举行,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9.1磋商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9.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以设计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9.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1年还未审计,则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磋商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则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9.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9.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联合体由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磋商。
9.7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9.8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三日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770******P
地址: 昆明市王旗营路8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871-********
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90*******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85*****768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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