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40-1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污染源调查、排水管网调查检查(第三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壹仟零陆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合同标的2.1.1针对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前对项目内部排水管网开展视频检测复检(包括潜望镜检测、CCTV检测、人工检测等)及水质检测抽检,分析判断雨污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情况、雨污分流情况、市政管网接驳情况等,并提供相应检测影像资料、图纸及检测报告(含修复、养护建议等)。 2.1.2针对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重点流域,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调查,包括对排口、检查井、管网、排水户等进行调查检查,分析判断雨污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情况、雨污分流情况、市政管网接驳情况等,并提供相应检测影像资料、图纸、检测报告、溯源调查报告(含整改初步方案等)。 2.1.3针对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新、改、扩建的排水管网,开展视频检测(包括检查、抽查、复查等),分析判断雨污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情况、雨污分流情况等,并提供相应检测影像资料、图纸及检测报告(含修复、养护建议等)。 2.2项目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项 | 预估数量 | 投标单价 | 小计(万元) | 备注 | 1 | 排水许可审批前排水管网视频检测 | 潜望镜检测 | 35公里 | 6895元/公里 | 24.1325 | 按实计量 | 2 | CCTV检测 | 105公里 | 9850元/公里 | 103.4250 | 3 | 取样 | 35次 | 98元/次 | 0.3430 | 按地表水标准检测水质,同一天取样按1次计;按实计量 | 4 | 化学需氧量检测 | 35次 | 68元/次 | 0.2380 | 5 | 氨氮检测 | 35次 | 47元/次 | 0.1645 | 6 | 总磷检测 | 35次 | 68元/次 | 0.2380 | 7 | 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检测 | 35公里 | 2437元/公里 | 8.5295 | 按实计量 | 8 | 水环境污染溯源调查 | 潜望镜检测 | 90公里 | 6895元/公里 | 62.0550 | 按实计量 | 9 | CCTV检测 | 10公里 | 9850元/公里 | 9.8500 | 10 | 潜水员人工调查 | 4公里 | *****元/公里 | 7.8800 | 11 | 取样 | 20次 | 98元/次 | 0.1960 | 按地表水标准检测水质,同一天取样按1次计;按实计量 | 12 | 化学需氧量检测 | 20次 | 68元/次 | 0.1360 | 13 | 氨氮检测 | 20次 | 47元/次 | 0.0940 | 14 | 总磷检测 | 20次 | 68元/次 | 0.1360 | 15 | 取样 | 10次 | 98元/次 | 0.0980 | 按黑臭水体标准检测水质,同一天取样按1次计;按实计量 | 16 | 氨氮检测 | 10次 | 47元/次 | 0.0470 | 17 | 透明度检测 | 10次 | 11元/次 | 0.0110 | 18 | 氧化还原电位检测 | 10次 | 11元/次 | 0.0110 | 19 | 溶解氧检测 | 10次 | 29元/次 | 0.0290 | 20 | 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检测 | 30公里 | 2437元/公里 | 7.3110 | 按实计量 | 21 | 排水管网视频检测 | 潜望镜检测 | 10公里 | 6895元/公里 | 6.8950 | 按实计量 | 22 | CCTV检测 | 10公里 | 9850元/公里 | 9.8500 | 23 | 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检测 | 10公里 | 2437元/公里 | 2.4370 | 合计(万元) | 244.1065 | 按实结算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10 ——2023-05-1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实施基本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3.3.1前期准备阶段 (1)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因其他原因造成检测调查工作进度缓慢或停止,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项目任务后协调各有关方确定检测调查工作相关措施和方案; (2)在现场检测调查工作开展前,乙方全面整理项目范围内已有的排水管线资料和有关测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湘江新区排水规划、已建排水管道图;地形图;项目排水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技术说明资料;项目范围内及其邻近测量控制点的坐标及高程等相关资料。 (3)在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踏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核查搜集的资料,评价资料的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查看项目范围内的地物、地貌、交通和排水管线的分布出露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核查项目范围内测量控制点(包括水准点)的位置以及保存状况。 3.3.2具体实施阶段 在做好充分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项目任务要求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排水管网调查检查工作:通过采用潜望镜检测、CCTV 检测、人工检测及水质检测等技术手段,对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项目内部排水管网开展视频检测复检,对重点流域排口、检查井、管网、排水户等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调查,对新、改、扩建的排水管网开展视频检测检查、抽查、复查等,查明排水管网存在的破裂、变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 接口材料脱落、支管暗接、异物穿入、渗漏等结构性缺陷情况以及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树根、浮渣等功能性缺陷情况,查明雨、污水管道管径大小、流向、连接关系、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排水户与市政雨、污管网接驳是否符合要求、接驳点位市政管网实际运行情况等。 3.3.3成果整理阶段 在现场污染源调查、排水管网调查检查工作完成后,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应检测影像资料、图纸、检测报告(含修复、养护建议等)、溯源调查报告(含整改初步方案)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计算实际发生费用,每半年度结算一次,支付已完成工作量80%的款项,服务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90*****09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乙方依据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具体规范、规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以及黑臭水体评价标准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用。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责任与义务 6.1.1负责向乙方提供检测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6.1.2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有关单位与乙方在执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过程中的配合事宜。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6.2.1乙方自行组织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持证人员。 6.2.2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检测试验频率进行检测试验,并对检测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2.3项目人员及设备要求必须满足以下内容。 序号 | 人员、设备 | 要求 | 说明 | (一)项目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兼质量安全负责人) | 1人,高级工程师 | 负责管理整个项目工作,至少配备 1 人 | 2 | 技术负责人(兼协调负责人) | 1 人,高级工程师 | 负责现场检测方案编制、质量控制、员工安全培训,至少配备 1 人(技术负责人需熟练检测业务,统筹检测各方面工作,为采购人提供及时、精准的数据、报告与图纸) | 3 | 现场检测人员 | 4 人,工程师 | 负责现场检测,至少配备 4 人(现场带班组长需熟练检测业务,安排好组内成员各项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技术负责人) | 4 | 内业检测人员 | 2 人 | 负责出具检测报告 | (二)项目设备要求 | 1 | CCTV | 2 台 | 能查明管道内部结构性及功能性状况 | 2 | 潜望镜 | 2 台 | 能查明管道内部结构性及功能性状况,污水源头 | 3 | 空气呼吸器 | 2 台 | 检测人员进箱涵内部对污水排放口开展溯源调查 | 4 | 测量全站仪 | 1 台 | 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检测 | 5 | GPS 接收机 | 1 台 | 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接驳检测 | 6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台 | 水质分析 | 7 | COD 标准消解器 | 1 台 | 水质分析 | 8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 台 | 水质分析 | 9 | 容解氧测定仪 | 1 台 | 水质分析 |
6.2.5乙方服务响应时间:7*24 小时响应。 6.2.6乙方需熟知政府信息系统工作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为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时提供排水管网视频自检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4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项目服务费用达到项目中标金额时服务期届满,具体按照实际执行合作时间计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