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显滕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编号:GGRD2022-G2-00015-GXXG)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显滕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编号:GGRD2022-G2-00015-GXXG)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显滕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编号:GGRD2022-G2-*****-GXXG)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显滕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GGRD2022-G2-*****-GXXG | ||||||
招标人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勘察、测量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耕地提质改造的所有规划设计服务等工作;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如为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应支付给投标人相应费用: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报批、施工图报批等; (2)设计(含测绘)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勘察、测量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耕地提质改造的所有规划设计工作。(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预算编制主要为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
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整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20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同厚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同厚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伍仟零柒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00)。 | ||||||||
工期 | 总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覃琼池;证书编号:*******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潘玉珍;证书编号:GX120*****614 | ||||||||
项目经理 | 徐永(注册编号:桂145*****022*****;身份证号:45******9210) | ||||||||
专职安全员 | 刘加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身份证号:43******2122); 林夕嫒;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身份证号:45******82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1、 业绩: 2、 1、恭城县2019年第一批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 2、平果铝土矿2019年度采矿临时用地工程复垦项目; 4、 3、龙州县土地整理、开垦项目工程D标段; 5、 4、2015年港北区庆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奖项: 6、 1、“贵港市观天下B标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7、 2、“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综合办公大楼外立面幕墙工程”被评为2021年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 3、“盛世荷城A-1区B标(7-13#楼、15#楼及地下室)工程”荣获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杯”奖。 4、“西江绿城·香榭里花园一期工程”荣获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杯”奖。 5、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初中项目工程“荣获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6、“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二期)项目工程”荣获2021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伍仟零柒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00); | ||||||||
工期 | 总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许战贤;注册编号:*******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耿伟;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吴玉珍;(注册编号:桂145*****016*****;身份证号45******204X) | ||||||||
专职安全员 | 秦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身份证号:45******0930); 陆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身份证号:45******006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瑞达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伍仟零柒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00); | ||||||||
工期 | 总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覃健;证书编号:GX220*****512;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黄可红;证书编号:GX220*****369; | ||||||||
项目经理 | 蒙新宇;(注册编号:桂145*****015*****;身份证号:45******105X)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雍小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身份证号:45******2417); 安全员:曾柏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身份证号:45******53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业绩: 1、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弄宁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2、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石牙镇、面泗乡、高安乡、蒙村镇、良江镇草凌村等3个村、三五镇陶马村等3个村、小平阳镇龙山村、三联村等2个村土地开垦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合作; 奖项: 1、南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地下空间)—公共服务工程01标荣获“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286085 |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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