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09-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枢纽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和蔡家洲电站进水渠水下测量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枢纽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和蔡家洲电站进水渠水下测量 | 测绘服务 | 1.长沙枢纽下闸首L5+394.5至下游门口区引航道连接段1.8km,上闸首L5+62至上游引航道1.6km,宽146m与陆域湘接范围内水下地形进行测量(见图所示区域),对船闸下游引航道两侧导流墙、导流墩等结构物进行测量施测面积约0.75km2,检查淤积和浅点情况。2.蔡家洲电站拦污排前进水渠水下测量,长约160m,宽约120m,面积约0.08km2,(见图所示区域),检查进水渠淤积情况。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长沙枢纽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和蔡家洲电站进水渠水下测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平面控制测量 | 个 | 地形类别为中等,基价3203元/点,技术工作费系数1.22 | 3908元/点 | 5 | *****.30 | | 2 | 高程控制测量 | 千米 | 地形类别为中等,基价250元/点,技术工作费系数1.22 | 305元/公里 | 7 | 2135.00 | | 3 | 导流墙、导流墩等结构物测量 | 点 | 按图根点计算,地形类别为中等,基价101元/点,技术工作费系数1.22 | 123元/点 | 238 | *****.36 | | 4 | 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 | 平方公里 | 地形类别为中等,基价为*****元/km2,技术工作费系数1.22,多波束单次测量收费低于******元,按照******元收费 | ******元/平方公里 | 0.83 | ******.00 | | 5 | 其他费用 | / | 含材料费1000、租船费7000、资料费1000 | 9000 | 1 | 9000.34 | | 合计 | | | | | ****** | | 费用计算依据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60000.00 大写:拾陆万零贰佰肆拾陆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17 ——2022-08-16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邮寄或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结算评审完成凭结算资料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预留结算评审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最终成果提交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190*****09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平面控制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精度满足一级点精度要求。 2.控制点高程精度满足四等水准要求。 3.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水下测量并根据测量数据建立三维地形图。 4.根据测量成果编制测量报告对航道和蔡家洲电站进水渠淤积情况进行分析,并测算出淤积方量。 5.根据测量数据,制作可视化水下地形图,生成三维动画形式数字成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相关资料,供乙方之用; 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乙方责任 1)按国家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规定和本合同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提交成果,所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甲方的有关要求,并对提交的成果负责。 2)乙方正式提交成果前应与甲方沟通,征求甲方意见。 3)乙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劳动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须遵守乙方及乙方所在集团公司——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每迟延一天,按总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逾期,不计入上述款项。 2)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工程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费用;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工作费用的50%收费。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相关报告,每迟延一天,按总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数据采集服务,因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成交人必须遵规守纪,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项目负责人:肖远平,联系电话:139*****969。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潇湘北路二段9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路一段59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