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凌笪镇街道整治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郎溪县凌笪镇街道整治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地址:郎溪县凌笪镇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中江花园1幢201、202室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凌笪镇街道整治提升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17日0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中外 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156号;北京市海定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B座301; 设计费报价:2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51%; 综合得分:96.00; 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黄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5115 2.设计负责人:马云之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施工负责人:黄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511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庐江县塔山路沿线立面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来安县半塔镇中心学校新校区建设EPC项目。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洪青路;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科技城金港路35号8楼。 设计费报价:2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8.37%; 综合得分:96.00; 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诸先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6754 2.设计负责人:袁晓忠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 3.施工负责人:诸先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675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洪和镇人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清镇市数据湖城3#楼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浩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方槐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桥头广场北侧规划设计院科研楼 设计费报价:20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8.10%; 综合得分:96.00; 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杜庆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9386 2.设计负责人:吴钢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施工负责人:杜庆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938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枫溪学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莲花中学 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做废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3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52*****10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65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标签: 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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