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5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态环保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株洲市城市五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具体以合同为准项目经理:凌松林。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垃圾处理服务 湖南湘态环保有限公司 垃圾处理服务 3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19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株洲市城市五区
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四、付款
1、1、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审核上季度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费,根据有害垃圾实际收运数量支付。2、结算方式:处置有害垃圾的具体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最终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数量)。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1-29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丁奇志委托代理人:凌松林
电话:0731-********电话:136*****662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向阳南路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永发支行
帐号:822*****00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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