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9日16:0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理、冯彬、李天驰(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5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俊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或********转8811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定安路200号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10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俊锋028-********或********转8811 |
一、项目编号:XYZX_********(招标文件编号:XYZX_********)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天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5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技术服务项目 |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3个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规划消防专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全域,564平方公里。规划时限为2020-2035年。 | 本项目旨在科学合理地建设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消防安全体系和公共消防设施,引导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加强本区域与中心城区的消防一体化管理,增强抵御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现状调研 阐述新区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基本状况,综合分析新区消防安全格局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定位 基于新区的消防现状与问题,综合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发展指引,结合各城乡融合发展(乡镇级)片区消防发展要求,针对性提出适宜的、具可操作性的发展目标。 3.消防安全布局 根据新区各片区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控制片区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形成有效防控重大火灾风险的乡镇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科学布局片区防火应急道路、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线路、高压输电线路走廊、高压输气输油管道走廊和火灾阻隔网络等。 4.公共消防设施 按照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和布局原则,划定新区城乡消防安全分区,规划确立城乡消防站体系,落实省、市级及以上的重大消防安全设施,合理布局区级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及特殊消防站等。 5.消防装备体系 根据新区消防重点地区分类,因地制宜地规划构建新区的消防装备体系,确定常规消防装备及特种消防装备的配置标准。 6.乡村地区消防规划指引 根据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广大乡村地区消防发展的要求,综合确定各片区乡村地区的消防站(室)的建设标准、消防通道的组织以及其他消防发展指引等。 7.近期实施计划 纳入各个城乡融合发展片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及总体时序安排。 | 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完整资料后的第3日起开始计算,成交供应商于6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并收到相关会议纪要后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所有正式成果 | 1.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稿,并将初稿提交给采购人征求意见。成交供应商项目编制组向评审会汇报项目成果,专家对成果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验收报告材料: (1)成交供应商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 (2)符合本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和服务需求的事项和规范中的要求; (3)通过专家评审。 (4)验收标准:成果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若编制规范有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 (5)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材料办理后续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理、冯彬、李天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定安路200号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1002号
联系方式:唐俊锋028-********或********转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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