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高新区环境质量第三方监测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高新区环境质量第三方监测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4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高新区环境质量第三方监测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4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高新区环境质量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具有环境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服务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类别

监测点位

名称

监测因子

点位

频次/年

每次连续天数

1

地表水环境监测

雷锋河流域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色度

9

24

1

肖河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色度

5

24

1

石冲水库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2

4

1

牌楼坝水库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2

4

1

尖山湖水库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1

4

1

肖河水质提升设施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色度

2

12

1

雷锋水质净化厂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2

12

1

廖家坪乡镇污水处理厂 (原白马乡镇污水处理厂)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2

4

1

雷锋河污水处理设施(汇智路)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色度

2

12

1

龙王港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色度

2

24

1

马家河水质监测

pH值、COD、氨氮、总氮、BOD5、总磷、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1

2

3

2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

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镉、铅、铁、锰、汞、总铬、六价铬、镍、砷、锑、总大肠菌群

2

2

2

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麓谷街道

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TVOC、甲苯、二甲苯、

2

2

7

雷锋街道

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TVOC、甲苯、二甲苯、

2

2

7

东方红街道

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TVOC、甲苯、二甲苯、

2

2

7

白马街道

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TVOC、甲苯、二甲苯、

2

2

7

信息产业园

PM2.5、PM10、总悬浮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硫酸雾、盐酸雾、TVOC、甲苯、二甲苯、

1

2

7

4

声环境质量监测

长沙高新区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

5

4

1

区域声环境监测

环境噪声(昼间)

5

4

1

5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石家湾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2

1

1

金南村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2

1

1

小冲子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2

1

1

6

底泥监测

马家河底泥监测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1

1

1

肖河枫林路断面底泥监测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1

1

1

雷锋河龙王港梅溪湖断面底泥监测

pH值、铜、铅、锌、镉、铬、汞、砷、镍

1

1

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17 ——2023-05-17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共2年,合同一年一签(******元/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完成检测任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龙支行(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800*****9602018)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独立承担工作,不得转包监测业务。

3、提供每天24小时的应急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特殊情况在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4、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监测过程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整个监测过程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指导,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监测工作。

一般监测: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分析报告(各类原始记录备查)。

应急监测: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中标人现场采样结束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分析报告(各类原始记录备查)。

6、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7、本次监测的所有数据、资料及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甲方对乙方全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在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或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一般监测或应急监测任务,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开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安全责任: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10、按月、季、半年、全年根据检测结果按时提交区域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成交人实施季度考核,由采购人制定季度考核方案、考核标准及细则,按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进行项目验收,考核方案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独立承担工作,不得转包监测业务。

3、提供每天24小时的应急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特殊情况在接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4、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5、监测过程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整个监测过程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指导,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监测工作。

一般监测: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分析报告(各类原始记录备查)。

应急监测: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中标人现场采样结束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分析报告(各类原始记录备查)。

6、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7、本次监测的所有数据、资料及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甲方对乙方全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在检测工作中出现错误,或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一般监测或应急监测任务,影响了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开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安全责任: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10、按月、季、半年、全年根据检测结果按时提交区域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每逾期一天,甲方以对应的付款时间内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7.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还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甲方还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其他条款

中标人安排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驻场服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2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2幢C304
法定代理人:张伟红法定代理人:李文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小星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标签: 第三方监测服 高新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