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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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联系方式:159*****040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振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32号宣化街小区4栋2层1号
联系方式:133*****88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办公耗材定点采购服务1年 | 1(项) | ¥918,694.00 | ¥918,694.00 | 1、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原厂品牌型号的耗材。2、本次采购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制造和安装应符合中国相关技术标准,并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市中心及所属17个分中心)。3、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负责恢复现场。4、为保证安装的产品能安全使用,供应商必须到现场勘察设计;对在安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有详细的应对方案。由于供应商勘察不认真,导致的各类费用增加或各类事故,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日常使用培训。6、在使用供应商所供应耗材期间,所有设备应由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及保养。每个分中心每周至少有2天有供应商人员常住以处理突发事件(含呼兰、阿城、双城)7、保养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易损件、零备件。8、供应商承担项目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配件和各类费用。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9、供应商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如交付使用时间违约,需每天支付按合同总价的0.3%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为合同总价5%。10、以上所有电子设备必须有产品厂商出具的正规授权。11、以上所有产品都包含送货上门及安装,达到甲方要求。1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一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13、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耗材(随时)供应商应在1日内供货,如因供应商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办公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4、资金结算方式:按月结算。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本次招标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一次,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和供货商供货服务质量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16、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付货。 |
合同金额:918,694.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捌仟陆佰玖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05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1年05月01日
2022年05月23日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2年05月23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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