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中]滁河(马鞍山段)、当涂县青山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南阳实践项目
[正在公示中]滁河(马鞍山段)、当涂县青山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南阳实践项目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2-0447
二、项目名称:滁河(马鞍山段)、当涂县青山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南阳实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滁河(马鞍山段)、当涂县青山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南阳实践”项目 服务范围:滁河(马鞍山段)、当涂县青山河流域 服务要求: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时间: 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当涂县青山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南阳实践”方案和滁河(马鞍山段)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南阳实践”方案,并完成评审工作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斌、伋兴无、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督查室 联系电话:05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翠路360号
项目联系人:时正安
联系方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美、吕梁
附件:1、0447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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