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医院岳阳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窗帘、隔帘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岳阳市中医院岳阳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窗帘、隔帘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岳阳市中医院岳阳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窗帘、隔帘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5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中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梓荣贸易商行(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窗帘、隔帘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中医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窗帘、隔帘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岳阳市中医院基本医疗住院楼1--24 层布窗帘病房隔帘、卫生间磨砂玻璃膜、隔热玻璃膜及辅料安装加工一体。项目经理:周小姐。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A********-窗帘及类似品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梓荣贸易商行 窗帘及类似品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18日,履行期限:45天。
地点:岳阳市中医院
方式:按合同履行
4.付款
1、(1)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之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即 ****** 元给乙方。(2)工程每交付一批,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的 50%,待全部工程完成,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3) 余下3%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甲方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性向乙方无息付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且己方质保期内不履行免费更换维修义务,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5-1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5月18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淑娟委托代理人:张菊秋
电话:*******电话:138*****181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岳阳青年路支行
帐号:549*****00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窗帘、隔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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