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甘肃福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秦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于2022年05月23日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询价文件编号:GSFQZBFW-*******

二、询价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4日

三、成交日期:2022年05月23日

四、成交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特点

材料报价

1

疾速空气净化纳米液

活性生物材料,无需光照,室温下捕捉空气中游离的甲醛分子,快速去空气净化。

4元/平方米

2

长效空气净化纳米液

纳米材料分散液,利用光线激发催化反应,使吸附的氧气和水生成自由基,有效分解甲醛、甲苯及其他VOC,过程中自身不消耗,持续作用10年以上。

6元/平方米

3

钛能杀菌纳米液

纳米二氧化钛复合物,利用光线昌盛超氧自由基和羟基自由基,阻断细菌的电子传输和呼吸系统,有效杀菌。

4.6元/平方米

4

负氧净味纳米液

改性二氧化钛分散液,利用光鲜产生超氧自由基和羟基自由基,有效分离因装修产生的COC异味

5.53元/平方米

询价总报价:******.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五、预算金额:12.8万元

六、成交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及成交金额:

成交单位名称:天水天材汇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家居建材城石材一区40号

联??系??人:郭杰刚联系电话:177*****552

成交金额:¥******.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收取。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项目

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签订。

十、询价小组名单:张天蓉、董忠、马萍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任建新

联系电话:0938-*******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葫芦河东桥头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福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敏

联系电话:182*****512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东煜大厦7楼717室

甘肃福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空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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