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的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的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的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3: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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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SSD340*****223173号001

二、项目名称: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1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号总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项目淮河流域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服务合格80日历天详见技术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涓、李刚、王显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解放一路116号

联系方式:程科长,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成坤

电 话: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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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护范围划界 工程管理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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