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05-2416:00:05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05-2416:00:05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5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改造: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昂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7.******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5.******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成都倍施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昂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成都倍施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昂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成都倍施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昂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成都倍施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电话:010-********/1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为:
(1)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方案和吊车改造方案细化;
(2)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移位;
(3)2022年10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完成原有吊车及挡雨仓房改造、调试、安全性鉴定工作及最终的验收。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环保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环保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迪蒙大厦七层
联系人:李长江
电话: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郭军强、阎旭东
电话:010-********/13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标签: 置场一期二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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