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备用机房存储扩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备用机房存储扩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上海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4-10-20 11:13:14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备用机房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7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成交供应商:上海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颂联系人:厉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qq.com电子邮件:lina@shhelian.com
开始日期:2014-10-13 08:09:05送货地点:申滨南路666号
截止日期:2014-10-17 08:09:05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价时应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为央采协议供应商; 3、投标方必须有完备的服务体系,在本地有完整和稳定的技术支持平台,拥有固定且专职的原厂认证工程师可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竞价时须上传认证工程师资质证明),投标方必须提供7*24*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2小时内到达现场; 4、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1、提供原厂7*24*4保修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产品,货物注册最终用户为“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自产品交付起保修期须为三年,保修期内硬盘如出现故障需要供货方在2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至用户方现场,并且故障硬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回。 3、合同签订前,需要中标方派出专职AIX认证工程师、IBM 存储认证工程师勘验原环境并提供相应测试硬盘进行实地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确立签订采购合同。反之,采购自动终止。 4、合同有效期内,专职AIX认证工程师、IBM 存储认证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使用方在售后服务项上须享有最高优先权。 5、提供产品应当是未经拆封、全新的原装正品。报价总额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上门培训服务等费用。投标商须在用户规定的时间内,免费将产品送到用户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确保信息平台完整建成,完成数据平台搭建、业务数据迁移和调优服务。 6、如因自身技术服务力量不足或者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导致本次数据迁移失败、数据遗失、系统瘫痪等责任事故,中标方必须承担相应后果及全部损失。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上海合联成立于2001年,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销售、集成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公司隶属于北京长得集团,资金雄厚,凭借多年努力和优秀的业绩,公司已经成为多个知名品牌的核心代理商,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超2亿元人民币,2011年IBM的销售业绩排在华东地区第一名。对新的挑战我公司不但致力于向各行业用户提供完善的应用解决方案,而且在新的政治服务领域努力开拓,成为IBM的增值业务代理商并且在银行、电信等领域获得了成功。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员工80余人,其中工程师18人,有5个销售部门:分销产品事业部(负责IBM\HP\联想、redhat等品牌的全系列产品的分销和渠道建设),工商企业事业部(负责发掘工商企业客户的需求和建立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政府采购事业部(中央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中央直属机关采购的定点供应商,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系统集成部(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包括系统设计、设备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和维护),软件部(自主开发ERP软件)。自公司创立以来,凭借踏实的作风、创兴的精神、重视人才、科学管理、良好信誉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声誉。无论今天、明天,我们都会无比珍惜这份来自同行和客户的支持与信赖,我们衷心期许与各位朋友互信互助、共同成长。
报价总金额:143,160.00
采购人意见
拟选择排名第一的上海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上海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43,16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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