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事处办公场地租赁-中标公告

青岛办事处办公场地租赁-中标公告

青岛办事处办公场地租赁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5-26 18:46:13


一、我公司受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04月22日发布公告,对青岛办事处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标段编号0736-XB********)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个,评审小组认为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青岛东方海航货运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产权要求

1)办公区域所处的办公楼大厦整体投入使用不超过15年。建筑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不超过240平方米。(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区域须是自有产权或具有该区域的完全处置权。(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区域不得处于已经出租或者被抵押、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

不合格

2

其他要求在采购人租期内不接受房价递增,需提供原房主承诺。

不合格

被否决供应商二:青岛金博隆物流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产权要求

1)办公区域所处的办公楼大厦整体投入使用不超过15年。建筑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不超过240平方米。(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区域须是自有产权或具有该区域的完全处置权。(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区域不得处于已经出租或者被抵押、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

不合格

2

其他要求在采购人租期内不接受房价递增,需提供原房主承诺。

不合格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邵明月

电话:043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 25 日

,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场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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